第四章 痴情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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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剛給何玉霞打了電話,告訴她自己上午有事,沒辦法去醫院,下午才能去。何玉霞説道:“你忙你的吧,有我在這裏照顧呢,你父親也不會責怪你的。再説,需要人的話,還有成業呢。”

  成剛問道:“他昨晚的約會怎麼樣?”

  何玉霞嘆了口氣,説道:“關於這件事,等你來醫院後,我跟你細談吧。在電話裏説不清楚。”

  通完話,三人就前往市中心,要給蘭雪買一雙好鞋。蘭雪的心情格外興奮,因為自己就要有昂貴的新鞋,到時就可以穿着新鞋在同學面前炫耀一番了。

  蘭月提醒道:“成剛,不用買那麼貴的,只要有質、價格差不多就可以,不用費那麼多錢。錢還是要用在刀口上,在城裏處處都要花錢。”

  蘭雪噘起嘴,説道:“大姐,就算再怎麼省,也不能隨隨便便就把我給打發了吧?我也是個人,我也要面子的。”

  蘭月笑了,説道:“蘭雪,你還是一個小丫頭,別那麼愛慕虛榮。你要是表現優秀的話,就算是穿着草鞋,人們也會稱讚你,讓你有面子的。”

  蘭雪苦着臉,説道:“那才不是稱讚,而是嘲笑吧。”

  邊走邊説話,又上了公車。再下車時,已經來到了市中心,那些着名的商城都在這一帶。這一帶向來人洶湧,來來往往的,萬頭攢動,稍不注意距離,就會跟人接踵摩肩。

  成剛趁勢説道:“蘭雪,你看到了吧?這城市多擁擠,多喧鬧,多讓人心煩啊。”

  蘭雪笑靨如花,説道:“這才是城市的特啊,城市不這樣,難道還像我們那個小地方那樣嗎?我就喜歡人多,喜歡熱鬧啊。”

  蘭月説道:“你這個還真應該待在城市,多吃點虧,多受點教訓,就知道鄉下的好處了。”

  蘭雪嘻嘻笑,説道:“就算是上當受騙一百次,我也願意待在這裏。你沒聽人説過嗎?下輩子就是當狗,也要投胎在北京。由此可見,城市有多大的魅力了。”

  蘭月嘆息道:“你真是瞎子鬧眼睛!沒救了。”

  他們走在人行道上,隔着欄杆,旁邊是車道。道上車滾滾的,很少有中斷的時候。只要一輛車在前面速度稍緩,立刻會造成車。在道路兩邊,就是高高的樓羣,一眼望不到盡頭。樓房各式各樣,高低相近,無一不洋縊着時代的氣息。抬頭看,天空都成了狹窄的藍,像一條藍的飄帶。

  蘭月慨道:“城市啊,到底是可愛呢,還是不可愛呢?”

  成剛説道:“可愛的成分居多。不然的話,不會有那麼多的人爭得頭破血也要往城市跑了。還有啊,許多的大學生畢業後,沒有工作,就到處打工,寧可茶淡飯,租個破房子住,也不願回鄉下去。換了我的話,可能就不會了。”

  蘭雪哼了一聲,説道:“這就説明你落伍了,思想太老土了。那樣的生活才時尚,才有趣呢。換了我是他們,我也會像他們那樣活着的。鄉下有什麼意思?“面朝黃土背朝後”,被大陽曬,蚊子叮,又風吹雨淋的,再漂亮的人也變黑、變醜了,我媽就是個例子啊。你看這城裏的人活得多舒服、多光鮮。儘管忙了點、累了點、壓力大點,那也是苦澀的甜啊!”

  成剛跟蘭月互望一眼,相視而笑。他們知道蘭雪已經是堅定的城市主義者,再勸她什麼也無濟於事。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多説什麼了。

  走了一會兒,便來到一排專賣店前。家家的裝潢和招牌都很有特,個個不同。

  跟城鎮不同的是,這裏的商家都很安靜,不像城鎮裏多數店鋪門前都響着震耳聾的歌聲或舞曲,簡直是擾民。

  蘭雪眼尖,一眼看到KAPPA了。她歡呼一聲就往店裏跑。蘭月見狀,一把將她抓住,問道:“你要幹什麼?”

  蘭雪伸手指了指,説道:“我要去逛逛啊。”

  蘭月提醒道:“那裏的東西都是天價,你看也白看。”

  成剛笑道:“讓她去逛逛吧。那裏的東西確實不錯,價錢當然可觀。”

  蘭月便鬆了手,蘭雪像繮的野馬一般,跑進去了。但也不過幾分鐘,她又出來了,一臉的驚慌和不安。她説道:“大姐,姐夫,那裏的確不是我們平民百姓去的地方,那價格嚇死人了。”

  成剛説道:“你要是真喜歡這個牌子的東西,等你考上國立大學,我就幫你買,而且是買一整套,從上衣到鞋子、包包。”

  蘭雪聽了興奮,説道:“好啊,那我們就説好了,大姐當證人,可不準食言。”

  蘭月沒出聲,只掃了成剛一眼,怪他不該隨意許諾。蘭雪可是一個厲害的丫頭,你既然答應了,就得兑現。否則的話,她是不會放過你的。她可是有股瘋勁和狠勁的人。作為姐姐,蘭月太瞭解蘭雪了。

  之後,他們有選擇地逛,最後,進了一家商店,正趕上打折。有的鞋打八折,有的打七折。他們在明亮而乾淨大廳裏隨人羣閒晃着,看着那一雙雙顏各異,造型不同的好鞋,都表現出濃厚的興趣。那些鞋在玻璃架上擺着,連擺放的形狀都是用心的,因此更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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