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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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年輕的生命永失所愛,卻無人能解釋原因何在,他在黑暗中看不到未來。”
“她為這又一樁暴行所害,無辜的質問上天,為什麼她要承受喪父的悲哀?她問身穿黃制服的士兵,你有什麼權利選擇,哪個該死,而哪個又能活着?並且你看到他也沒有試圖逃跑,我爸爸他手無寸鐵。”保羅首先開口演唱,他擅長的是黑人靈歌和叮砰巷歌曲。在他的演繹下,這段搖滾充滿了宗教味道,彷彿是戰爭難民在用上帝的口吻質問侵略者。
“在那遙遠的地方,一個小村的中央。一個可憐的男孩,還有他破舊的玩具就躺在那裏。他太小,還無法理解事實真相。他無法安睡,大地在震盪。他的父親緊握他的手掌,哭喊嘶嚎。他的子正慢慢死亡,他得解釋這一切,還得獨活在世上。”路易斯被譽為爵士天王,他一改過去的輕快瀟灑,這段歌詞變得低沉苦痛。
“為什麼他的母親會離開人間?這些士兵來這裏做什麼?如果真是為了和平,為何又挑起戰火?”周赫煊唱的是一小段高,連續幾個疑問句,聲音變得越來越尖鋭。由於他唱功不足,直接變成了破聲嘶吼,但卻表現出一種難以言喻的憤怒和悲傷。
面對這種全新的音樂形式,台下觀眾從最初的新奇或不屑,慢慢變得能接受。特別是年輕人,他們對此非常喜歡,單純的喜歡,就像追逐時髦一樣。
直到進入副歌部分,搖滾節奏越來越明顯,完全迥異於這個年代的風格。
“我們不能再冷眼旁觀,我們已受夠了這一切。你們為何要這樣做?停止!我們再不能,再不能,我們已受夠了這一切。停止,我們要反抗。我們已受夠了這一切。停止,我們必須反抗到底……”咚咚咚的鼓點聲,將鋼琴和吉他的聲音蓋住。三人錯有致的合唱,形成越來越高亢的吶喊,混合着鼓點聲直擊靈魂。
最後那一段歌詞不斷重複,超強的搖滾節奏讓人忍不住抖腿,許多年輕人甚至跟着一起哼唱起來。
搖滾樂顯然超前了,但似乎並沒有欣賞障礙,它對此時的人們來説是一個大殺器,它的魅力讓人無法抵抗。
當然,這還要歸功於兩位黑人歌王的重新編曲,許多細節和唱法在被他們改動以後,更加符合這個時代的聽眾審美,他們彩的演唱同樣為這首歌增
不少。
至於周赫煊,無疑是從頭到尾拖後腿那個,但凡唱到高音部分,他必然hold不住導致破音。
但作為這個時空的搖滾樂開山之作,《我們必須反抗》後來被翻唱了數百個版本,周赫煊、保羅和路易斯的合唱版卻被公認為最經典的。兩位黑人歌王負責技巧和鋪墊,周赫煊負責情緒發,他的各種破音反而被奉為搖滾
神的體現。
“啪啪啪啪啪啪啪!”全場起立,瘋狂鼓掌。
這首反戰搖滾歌曲出現在1940年,給人們的受,無異於第一次在熒幕上看到侏羅紀時代的恐龍,顯得那麼震撼而不可思議。
周赫煊平復着急促的呼,站到舞台中央開始講話:“我想,只要是正常人,都會反對戰爭。不管戰爭的起因如何,它必然讓人們遭受苦難。這一次的戰爭不同,它是人類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災難。在歐洲,德國納粹正在數以萬計的屠殺猶太人,他們對倫敦進行無差別轟炸。在亞洲,
本製造了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30多萬手無寸鐵的中國人被殺害。而
本人的戰爭罪行還在繼續着,在農村,他們殺害農民搶奪糧食,在城市,他們炸燬學校、民宅和無辜市民!”
“我在中國的重慶、武漢、廣州、昆明……親眼目睹了被轟炸後的慘狀,一個只有幾個月大的嬰兒,屍體不全的躺在我的面前。他的眼睛裏沒有天真和快樂,有的只是生命消逝的死灰!就在一個月前的倫敦,有個13歲的小女孩兒被掩埋三天三夜,她獲救後的第一句話是:媽媽,我要回家!”
“美國的朋友們,你們不要幻想着遠離戰爭,也不要試圖外孤立。德國、
本和意大利結成的
惡軸心,已經劃分了全世界,美國的太平洋和東南亞領地,被劃為
本的地盤;美國本土和加拿大、墨西哥,被劃為德國的地盤。現在中國和英國正在艱苦抵抗,我們不僅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美國,一旦哪天我們被法西斯佔領,下一個遭殃的就是美國!”
“這不是恐嚇,這是事實。遠離戰爭只有一個方法,不是躲避它,而是勇敢的面對它,只有打敗侵略者才能來和平!”
“中國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國,我們抵抗了整整三年,財政早已崩潰。我們只能用血和意志,來抵抗法西斯的侵略,我們需要幫助。需要美國政府的幫助,也需要每一個愛好和平的朋友幫助。”
“今天的演出所得利潤,全都將捐獻到中國戰場。如果有朋友願意捐款,我們更加謝,華美協進社長期設有捐款箱。或許您只捐贈了一美分,但無數的一美分匯聚起來,就能為中國購買一架飛機、一門大炮、一支步槍、一顆子彈,拯救無數中國人的生命,支撐中國打贏這場戰爭,也為美國拖住
本這一頭惡狼!”
“謝謝!”全場掌聲雷動。
突然有不少觀眾齊聲大喊:“我們願意幫助中國,請再唱一遍《我們必須反抗》!”
“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好嘛,這些美國觀眾聽搖滾聽上癮了。
第964章【搖滾鼻祖】(裏番)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動作很快,第二天早晨就找到周赫煊,請他們去廣播公司的播音室進行現場演唱。
當電台節目播出後,美國聽眾表現出三種不同的反應——上層和部分中層白人表示無法接受,這玩意兒太吵太鬧騰了,完全配不上他們高雅的身份。
中西部的農村聽眾對此無所謂,既不是太喜歡,也不是太厭惡,他們的最愛還是鄉村音樂。
而黑人羣體、底層百姓和部分中產白人,以及各階層的廣大年輕人,則對搖滾樂展現出前所未有的喜愛。
爭議非常大,而爭議的來源,就是那些年輕人。
一些身份高貴的議員和富豪,突然發現他們的兒孫輩抱着收音機不鬆手,而聽的竟然是那種吵鬧低級的歌曲。這讓他們覺不可饒恕,
覺自己受到了侮辱,於是就在報紙上掀起了一輪罵戰。
周赫煊對此哭笑不得,他能預料到搖滾樂會引起爭議,但沒想到最初的爭議居然與階層和種族有關。
誰讓黑人和底層貧民才聽鬧騰歌呢?
這比父輩討厭兒孫聽周杰倫還嚴重,已經升級為階級和種族矛盾。
但其實也不那麼嚴重,就拿“搖擺樂”來説,它其實是爵士樂的一種,而爵士樂最初又屬於黑人音樂。在一戰的時候,爵士樂都還不怎麼被美國主社會接受,但到20年代明顯有所改觀。
到了30年代,爵士樂的變種搖擺樂,迅速風靡整個美國,這種低賤吵鬧的音樂形式,成為美國年輕人和中產階級的最愛——迅速從民間歌舞廳走向頂級音樂廳。
搖滾樂,説穿了就是搖擺樂加布魯斯加波普樂的終極進化版,它在美國是有廣泛歌基礎的。
而且説實話,周赫煊拿出的那首歌並不吵,在兩位黑人歌王的改編下,A節甚至帶着黑人靈歌的味道,清新、舒緩、悲傷而神聖。整首歌的情緒是層層遞進的,直到最後才變成瘋狂吶喊,這讓40年代初的人們更加容易接受。
當主輿論開始譴責一種新興事物的時候,就説明這種新興事物獲得成功了。就像21世紀初,全世界都在討論網癮的危害,僅過去十年,人人都在上網,上網成為一種習慣和生活常態。
嗅覺最靈的當屬那些唱片公司,他們立即組織音樂人進行分析探討,許多搖擺樂歌手也自發嘗試搖滾樂這種新的類型。
僅僅只過了一週,就有被改編成搖滾版的搖擺歌在舞廳出現。那些搖滾歌充滿了暗示和髒話,得到找樂子的年輕人和中產階級的瘋狂追捧。
這就導致了兩個結果:第一,搖滾樂迅速風靡;第二,搖滾樂被視為低俗的象徵,因為它充斥着情和暴力。
骨灰級搖擺樂手弗萊切·亨德森對此很不滿,他在《公告牌》雜誌上寫文章説:“被周赫煊先生命名為搖滾樂的這種新的音樂形式,不應該成為低俗歌曲的垃圾桶,它應該是積極向上的,追求自由與解放的。”隨即,擅長作曲的弗萊切·亨德森親自刀,把自己的三首經典搖擺歌改編為搖滾風格,並由著名青年搖擺歌手西貝伯爵進行演唱。這三首搖滾歌在兩個月後被錄成唱片,半個月內狂賣25萬張,賺得是盆滿缽滿。
由此之後,越來越多的唱片公司開始製作販賣搖滾歌,雖然輿論爭議依舊存在,但搖滾樂的行趨勢已經無法抑制,周赫煊也被後來的無數樂
們視為“搖滾始祖”。……華美協進社總部。
三個黑人青年打聽了好半天,終於在某大樓內找到了社團牌子,他們走進去問:“是這裏接受援華戰爭捐款嗎?”
“是的,”華美協進社的工作人員説,“謝你們的慷慨捐贈,如果可以的話,請留下你們的姓名資料,中國人民永遠會記住你們的情誼。”
“我叫奧斯卡·摩爾,我捐50美元。”
“我叫奈特·金·科爾,我也捐50美元。”
“我叫維斯里·普林斯,我也捐50美元。”幾人都登記完畢了,奈特·科爾突然説:“請轉告周先生,我很喜歡他的搖滾歌,真是太了,希望他能夠出一張唱片。”工作人員笑道:“我會轉告的,謝謝你們。”這三個黑人青年,正是剛剛組建的“金·科爾三重奏”樂隊,他們現在還名聲不顯,但再過幾年就會聲名鵲起。即便後來奈特·科爾死了,在死後的35年裏,他的唱片仍保持着平均每週5000多張的銷量。
奈特·金·科爾就是個爵士歌手,40年代唱的大部分是搖擺歌,可見這種類型的歌曲有多麼風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