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濕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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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寶釵想,到時候丁逸答應做自己的男朋友以後,我一定到錦旗店訂一面小旗,上書一個“薛”字,揷在丁逸的領子裏面,以向她人表明丁逸的歸屬權。
這樣做是不是太女權了?薛寶釵捫心自問。
似乎沒有。看京劇時,裏面有很多武將,背後都揷満了旗,那一定是他的夫人們揷在他背後,也是用來顯示她們對他的專屬權,以防他人覬覦的。這説明這種做法在歷史上也是有着光榮傳統的。薛寶釵找到了理論依據。
那時候封建社會女子⾝份卑微的時候尚且如此,現在社會主義社會了,女的社會地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既然那時候都能揷,現在肯定也能揷。何況,古時候武將的背上揷満了旗,而今天只讓丁逸在領子裏揷上一面,境遇已是大大改善,丁逸應當
涕零才對。
薛寶釵打定了主意,並且做好了做上一面小錦旗的預算,成本就在為丁逸裝修的工程裏列支,到時候讓錦旗店開張票,寫明宣傳費即可。反正工程審計的時候不可能關注這些小錢的。
哈哈,丁逸脖子裏揷着寫着“薛”字的小旗招搖過市,如果他知道這小旗竟然還是花自己的錢做的,不得把鼻子都氣歪了?這樣我就徹底勝利了。這種勝利要比那天在雲嶺山掐得他鬼喊鬼叫的勝利要大得多了。薛寶釵得意地想。
“但這都是後話,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讓丁逸主動要求我做她的女朋友。或者,我來要求他做我的男朋友讓他來點頭認可。最好今晚就能搞定,否則夜長夢多。”薛寶釵想,這麼多虎視眈眈的女人環繞在側,讓她沒有一點全安。
她已經注意到酒吧裏有不少女人的眼光都已經在圍着丁逸在轉了。似乎丁逸已經成為她們捕食的一個目標。這些都市女獵人是很危險的。
女⾊狼、不矜持、狂鄙視。薛寶釵在心裏給了她們一句評語。但這種氛圍同時也給了她一個覺:很危險。
自己就在丁逸⾝邊,捕食者的目光就已經在丁逸⾝上來回逡巡了,如果自己不在的話,這些捕食者豈不是要撲上前來將丁逸生呑活吃了?不行,丁逸這種人顯然也不是能守得住的有志青年,遇到這種誘惑豈有不動心之理?今天要先把話挑明瞭,讓他明白自己的⾝份,以後只屬於我薛寶釵一個人,這樣,以後就算他遇到了誘惑,至少也有個約束,不能再想三想四了。
今晚拿下。
薛寶釵給自己制訂了作戰目標。雖然她的目標和丁逸的目標從字面上看似乎是完全一樣的,但從實質上分析,達成的效果卻天差地別。
她想要得到的是丁逸的靈魂,而丁逸卻想得到她的**。
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那麼大呢?
男人和女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這個問題讓社會學家來回答吧。作者大人繼續向各位觀眾講故事。
話説薛寶釵見丁逸將⾼腳凳移到了自己的⾝邊,心中暗喜。這樣就可以和他親密接觸了,到火候到時,就讓他主動提出來,要自己做他的女朋友。
因此當丁逸的手攬向她的時,她⾝體動了動,卻沒有避開。
她注意到四周個別女獵人失望妒忌的眼神,心中微微有些⾼興還有些得意。
“哼哼,和我搶獵物,真是不自量力。今天這獵物註定要姓薛,要屬於薛姑娘我了。”她心裏想。
服務生已將酒水端了上來,將洋酒打開,又在裏面兑了很多綠茶。這種國人明的飲酒方式雖然遭到了西人的鄙夷,但卻很適合國人的口味,略有些甜,就像喝飲料一樣,很容易下口。
但喝多了後勁也很大。
丁逸心想:酒助/興。薛寶釵要是喝多了,那今晚把她一鼓拿下就應該容易多了。
薛寶釵心想:酒後吐真言,丁逸如果喝多了,説不定會主動和自己説起,要自己當他的女朋友,這樣的話,今天也就將他一鼓拿下了。
兩人都心懷鬼胎,都想將對方灌醉,在嘈雜的音樂聲中對飲了半天,都現了同樣的一個問題:對手還是蠻能喝的嘛。
洋酒喝了大半瓶下去了,丁逸只是略微有一點點覺而薛寶釵看起來也只是略有醉意。離她醉後忘形失態還差得遠呢。
丁逸的酒量本⾝就不錯,後來因為在監獄大學裏嚴格噤酒,雖然丁逸和侯大拿等人在監獄大學裏屬於特權階層,雖然能想唱就唱但絕不可能做到想喝就喝的這種優質生活狀態,因此丁逸在監獄裏少喝了不少酒,造成了他出獄後的嚴重胃缺酒狀態。所以他在出獄後他暗下決心,決定把失去的一切都補回來。
出獄後,丁逸頭懸梁錐刺股地苦練酒量,終於在刺斷十數鐵錐、庇股被刺出數千個血點以後,酒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過如果他知道所謂錐刺股是刺腿大而不是刺庇股的話,或許他會對出版成語辭典的出版社提起民事訴訟,以警示他們不得誤導讀者。作為一個嚴肅的出版社,應該在頭懸梁錐刺股這個成語的後面打上個括號註明股指腿大嘛,這樣的行為才能稱得上是一種嚴謹的治學態度、對讀者負責嘛。
幸虧丁逸的房間裏沒有橫樑,所以他並沒有“頭懸樑”要不然他在練酒量的過程中,真的用繩把頭懸起來,在酒多的情況下,很可能會生嚴重的人⾝意外,第二天被人現他自縊⾝亡的話,還以為他因痛恨自己沒被改造好而自絕於民人呢。
所以説,知識就是力量,甚至知識就是生命。因為丁逸不知道錐刺股是用錐子刺腿大,所以就造成了誤傷自己臋部的後果;因為丁逸不知道頭懸樑是把頭懸在樑上而不是把頭懸在樑上,所以丁逸就有自縊⾝亡的潛在危險。因此作者大人在此奉獻眾位讀者多讀些書,多學點知識,成為一個有文化的人,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以上那一段話是公益廣告。
有人會問作者大人,公益廣告有用嗎?作者大人會告訴他們,公益廣告就像是一盞明燈,照亮你心靈中的黑暗角落。要是還有人問,什麼樣的燈能夠照亮我們心中的黑暗角落呢?作者大人會向他們推薦黑燈瞎火公司生產的點不着牌白熾燈。點不着牌白熾燈,如果點不着,那是因為沒有電,只要有了電,那一定還是點不着。因為白熾燈是用開關打開的,而不是用火柴來點的。如果點着了,那樣的產品是蠟燭而不是白熾燈。説到蠟燭,作者大人還代言一種…
對不起跑題了。作者大人向大家苦笑了一下,心説現在廣告約太多,雖然每條廣告費用不多,才三⽑多一條,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總是能聚少成多的嘛。但佔用公益廣告時間做商業廣告那就不對了。
為了挽回影響,作者大人打住了繼續向大家推銷“暗無光”牌蠟燭的想法,繼續跟大家講故事:丁逸苦練出來的酒量,今曰有了用武之地,本該大顯⾝手,但薛寶釵卻是天生好酒量,這麼看來,如果分出個⾼下出來,還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就算用不了一整天的時間,至少也要到酒吧打烊以後了。
但今天來這裏的目的卻不是在酒量上戰勝薛寶釵,而是要拿下她。拿下她的方式有很多種,把她灌醉了之後再拿下,那是一種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方式,作為一個玉樹臨風的男主角,這種方式使丁逸給各位女粉絲的印象大打折扣,丁逸決定換另外一種方式。
恰好此時音樂換成慢搖了,跳“黑燈貼面穿透你的衣物的我的手”的舞的時間到了。
丁逸看了一眼薛寶釵,似乎她也正有此意。
他攬起了薛寶釵的,兩人一起向舞池走去。
音樂聲比剛才的斯科音樂要小得多,這種音樂很適合談話,但這幽暗的燈光,卻更適合幹一些其他的更容易**的事情。
丁逸用手攬着薛寶釵的,臉輕輕地貼在薛寶釵的臉上,兩人輕輕地搖着。
現在這樣已經很像情侶了。薛寶釵想。現在只差一個名份。
她覺得丁逸對她雖然覺不錯,但他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或許有些偏差。
丁逸是個級大心花,或許他對自己只是逢場作戲。離開自己以後,很可能和另外的女人做出同樣的事——和她們在一起喝酒,和她們在一起跳舞,和她們在一起擁抱,和她們在一起接吻…接吻?什麼?接…吻?
嗯,有一件事不對,應該等一等再做。薛寶釵心知不妙。本來想趁和丁逸跳舞的機會和他好好説説話的,把他對自己的實真想法套出來,如果讓他説出願意做自己的男朋友的話,那就了,但現在怎麼兩人突然間就不知不覺地接起吻來了呢?而且還吻得很自然很投入很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