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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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還有點想過去蹭蹭。

沈琛從容的走到沙發旁的冰箱取了瓶水出來,可能是因為噩夢的緣故,嗓子乾的發疼。

“早點睡,明天得早起,”沈琛把門關上前又叮囑了一句:“沙發地方小,你自己小心點睡。”陶恂看着關上的房門,然後又看了看自己窩着的沙發,有點沮喪。

——我什麼時候才能離沙發去牀上睡啊?

可能是得到答案,沈琛下半夜睡的頗為安穩,他叮囑到位了,但第二天卻仍是在地板上撿到了陶恂,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滾下去的,扒拉着半牀被子一頭黃滾成了鳥窩。

——他得找個時間帶陶恂把頭髮染回來,太扎眼了。

沈琛拍了拍人肩膀,看見陶恂睜開一條眼縫便退開了些許:“醒了就去洗漱,洗手間裏有乾淨的牙刷和巾。”陶恂糊糊的答應了一聲,從地上爬起來一搖三晃的進了洗手間,冷水拍到臉上的時候他才終於有點清醒的跡象,他回頭看了眼客廳,然後又澆了自己一捧水。

——冷冰冰的觸告訴他確實是真的。

陶恂對着鏡子把翹起來的黃一簇一簇的撫平了,這才一身清的出來,昨天那件衣服淋濕了還被潑了菜湯,當然是沒法再穿,沈琛給他找了一件自己穿過的舊衣裳,除了袖子有點長穿着竟然很合身。

沈琛領着人下樓,陶恂昨夜睡的不大好,脖子後邊有點疼,在電梯裏歪着腦袋按了按,疼的輕聲氣。

“外邊不是沒地兒住,非得跟我這兒睡沙發?”沈琛湊近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他眼睛裏有點微弱的笑意。

陶恂歪着腦袋看過來,一邊疼的直氣一邊哼了一聲:“我樂意。”大雨過後的清晨空氣清新幹淨,進肺裏有些微微的涼意,雖然確實脖子疼的快斷了,但確實是這四年以來他睡的最安穩的一覺。

——沈琛就在隔壁。

——雖然確實好疼。

沈琛有晨跑的習慣,回國後也沒落下,小區的綠化繞兩圈跑回來吃早飯剛剛好。

這倒苦了陶恂,陶小公子是陶家最小的公子,罐里長大的人,以前在學校還經常打打籃球跑跑步,後來過上紈絝子弟無拘無束的生活,在體育方面就本養廢了。

沈琛的速度算不上太快,一開始陶恂跟的輕輕鬆鬆,中間還有事沒事的故意跑到前面等沈琛,態度十分挑釁。

——然後跑完累趴在了地上。

沈琛覺得陶恂那樣子過於欠收拾所以臨時多加了兩圈,陶恂前面跑的太快,後繼無力,最後幾乎是爬回來的。

“行了,剛跑完別趴着不動,”樓下剛好就是一家餐館,地方小但味道不錯,沈琛晨跑完了會在這裏坐一會兒,陶恂現在就累趴在店門口的榕樹下,的跟上氣不接下氣。

這裏的老闆姓陳,沈琛來的多了也算認識,有時候豆漿賣不完就送他一杯,今天他來的晚了,但桌上那杯豆漿依然放在那裏。

“來,喝一口。”他確實沒想到陶恂這麼不經摺騰,一開始跑的賊囂張,結果原來是個紙糊的,還一直非硬撐和他同步,沈琛又好氣又好笑。

明明跑步不關胳膊的事,但這會兒陶恂一手指頭都抬不起來,就抬起頭就着沈琛的手喝了兩口,剛潤了潤嗓子,就突然被扶了起來。

“剛跑完再走一會兒。”陶恂:“......琛哥!!!”陶恂平時作息紊亂,從來都是不怎麼吃早飯的,這還是第一次覺得早飯這麼好吃,他叼着塑料管狼虎嚥的時候林朝的電話就過來了。

“陶恂我説你到底還來不來?那個混小子都快把我妹接走了!”聲音格外刺耳,陶恂忍不住把手機拿的離耳朵遠了一點:“來,肯定來,不是還早嗎?”陶恂一臉鎮定的把手機放在了離自己十萬八千里遠的桌角,嘴裏吃完一個灌湯包就真誠滿意的嗯一聲,終於逃過一劫。

有些人不管是做什麼都是好看的,哪怕明明是和他一樣吃一籠包子,他就是狼虎嚥,沈琛就是慢條斯理,甚至連吃東西的動作都帶着點不在意,他躊躇了一下才問:“琛哥,你去嗎?”這樣的商業世家聯姻,皇城下有頭有臉的都得去捧場,林家的帖子應該是直接送到沈家,但沈琛——“去,”沈琛了張紙巾出來,聲音很平靜,“當然去。”如果放在上輩子他當然不會去,沈家就是有帖子也不會帶着他去,但這種場合其實是最好結人脈的,圈子裏半數的名,尤其是青年一輩大部分都得去臉,而且這次是高中同學結婚,他去了和沈家也不會有什麼衝突。

林舒是林朝的妹妹,但和大部分雙胞胎不一樣的是她和林朝長的並不相像,當年高中的時候就是最為聽話的小姑娘,情路也是一路順利,大學的時候和大她一屆的學長在一起,畢業就舉辦了婚禮。

男方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之家,但家教極好,待人接物都很得體,看起來也是一對金童玉女。

陶恂雖然現在在外面聲名狼藉,但這圈子裏卻並沒有什麼影響,只要陶家一天沒有倒下,就沒有人敢對陶恂扔一個白眼。

婚禮很温馨,宣誓,接吻,換戒指,甚至放了心剪輯過的視頻,看着十分讓人動,沈琛雙手叉放在膝上,眼裏不知道是什麼情緒。

這樣幸福的一對,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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