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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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行了,大哥你怎麼有了女兒就跟老了幾十歲一樣,以後小瓷得嫌棄死你。”——聽的耳朵都快起繭子了。
聽完回去給沈琛打電話,過年後他提防着相親的事兒一直黏着沈琛,好在公司的事情確實不懂,有正當理由,後來黏久了就越來越分不開,今天回來就一天忍不住心裏癢了。
電話響了兩聲才接通,那邊聲音有點沙啞,低沉暗啞帶着點醇厚且誘人的鼻音:“陶恂?”沈琛的聲音慣常都是冷靜鋒利的,從來沒有這樣舒緩低啞的時候,陶恂被的心尖都顫了一下,握着手機的手都忍不住緊了緊,半響才聽出不對:“琛哥,你喝酒了?”沈琛按了按眉心,他喝酒容易頭疼,只是模糊應了一聲。
“你在哪兒?身邊有人沒有?”陶恂不自覺皺眉,因為沈琛不太喜歡喝酒,平時他和沈琛一起出去都是他擋酒,商場上難免應付,但沈琛向來極有分寸,很少喝醉過。
“沒事,小郭開車,”沈琛閉着眼,微微抬起頭,小郭馬上把車窗放了下來,外面冷風吹上濕熱的額頭,終於好受了一點。
把頭往後稍微靠了靠,聲音也帶上兩分隱約的上揚:“我剛剛要到了十四隱居的地址。”於是陶恂的心情跟着一塊明朗起來。
十四是個作家,以前不叫這個名,筆名取的詩情畫意,十四年不為人知,受盡了各種心酸苦辣,後來突然因為一個漏子被送去評獎,然後就跟老天爺突然看見他一樣,兩年內不斷斬獲國際大獎,於是廣為人知功成名就。
他為了不忘自己過去十四年受過的苦,改了筆名叫十四——滿滿的嘲諷。
就跟他的文一樣,搞笑裏充滿了辛辣的嘲諷,但手握國際大獎,國民度又高,從來不缺人想將他的書影視化。
大概文豪都有怪癖,這位就喜歡在各種深山老林裏面隱居。
沈琛對文學不興趣,但他知道這一位的手裏的書改編電影全部大賣,三部電影下來票房過了五十億,這哪怕在幾年後都是當時電影市場的奇蹟,也是足以令任何人眼紅的利益。
——他想先一步要到版權。
掛電話的時候陶恂先説了晚安,然後等着他掛電話,他覺得頭有點疼,嗓子也乾燥,聲音低啞的回了一句晚安,這麼温情的話不適合他説,大概是今天實在喝的有點多,況且是這樣喑啞的語氣。
陶恂咬着牙衝進浴室,他不知道該不該慶幸自己現在不在沈琛身邊,不然就能靠近聽他這樣喑啞的聲音,但他怕自己失去控制,去擁抱或者去親吻——他有點,靠着鏡子,眼睛裏都泛上一層薄薄霧氣,不知道為什麼有點想把近距離這麼聽琛哥説話的小郭打一頓。
而對此無知無覺的小郭只覺得老闆聲音有點啞,可能是冒了,要不要他去買藥。......對人不同,
覺天差地別。這位文豪隱居號稱居無定所,但在信息發達的時代找出來還是不難,難就難在他喜歡跑——陶恂的公司剛剛起步,一開始是從投資起來,在不少劇裏注資做金主,打着陶家的架子狐假虎威,所有人都覺得小少爺就是出來玩玩,也就順手賣個面子,但沒想到人眼睛還
毒,投進去的不説大賺,至少沒虧過。
不管哪個圈子應酬都多,沈琛挪時間挪了快三個月,等終於有時間的時候已經快要入夏。
張博叢又是一次鬼哭狼嚎,老闆總能找到時間出去出差,他就只能苦哈哈的在公司任勞任怨無怨無悔的應付一堆人。
——當然最後也只能來老闆又一次無情壓榨。
陶恂剛好去因為一次投資的事去其他地方出差,因為想回來想的快瘋了熬夜談完,結果隔天回來的時候沒看見人,然後才後知後覺的在手機上看見信息,出差了。
他突然有點不太喜歡自己蒸蒸上的事業,他以前我為所
為的時候不管什麼時候琛哥去哪兒他都能跟着,現在就不行。
他只能從電話裏聽聽聲音,哪怕想的抓心撓肝。
沈琛這一躺走的着實遠,下了飛機還有三個小時的汽車到鎮子,裏面的路還沒開發,得自己找車進山,最後還要爬一段山路。
來之前他只知道偏僻,但沒想過竟然偏遠到這種程度,走路走了一個半個小時,天上下着小雨,霧氣朦朧,一開始還打傘,後來只覺得麻煩——傘老是勾上旁邊的樹枝。
看見人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快九點,身上濕透了,連手機都濕淋淋的。
進去了才發現裏面是少數民族和漢族雜居,因為太偏僻了找不到民宿,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幸好帶他進山的嚮導跟裏面幾户人家認識,好不容易給他説成了一個借宿的地方。
陶恂掐着他晚上睡覺的時間打電話過來時,他剛剛用木盆洗完澡。
借宿的這户人家家裏年輕人都出去打工了,就剩下兩個老人家,陶恂在那邊問他行程順不順利,累不累,今天看天氣預報似乎有雨,那邊冷不冷。
身上的濕衣服穿着不舒服,他抬手把袖子挽上去,隨意回答:“還好。”——不願意多説。
然後就聽見老人家的聲音傳過來:“年輕人穿濕衣服容易生病撒——這是我兒子以前穿的衣服,你拿着,拿着——”——※※※※※※※※※※※※※※※※※※※※説好早上更的,結果醒來就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