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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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的朱説,目光不經意間捕捉到人羣中走過的一人,笑意頓時變得有些淡淡。

他正猶豫着,對方也意外發現了他,在眼底掠過一抹詫異後,主動走近前來,稍顯僵硬地招呼道:“這不是五郎麼!多年不見,你大了許多,我差點沒認出你來。你究竟是何時回來的,我怎不曾聽説過?”陸辭觀此人身着錦繡,氣質斯文,年在二十左右,而模樣仔細瞧瞧,明顯同朱説的有三分相似,心裏便有些數了。

再聽着稔的稱呼,不是親兄,也起碼是從兄。……不過,范仲淹竟是蘇州人士,且還有位關係看似很是生疏的兄長在此?陸辭不由蹙了蹙眉。

他要是未曾記錯的話,范仲淹親口説過,是因父親去世,家母迫於生活困苦,才不得不改嫁的。

這可就怪了。

既然改嫁了,又豈會不帶走別的兒子,僅帶最幼的范仲淹一人?

且看這位稱范仲淹作‘五郎’的,穿着不説華貴,也當得起講究二字,絲毫不似為生活所憂的模樣。

尤其跟可憐兮兮地獨自住冷冰冰的山裏,一鍋粥得吃上兩的范仲淹一比,簡直稱得上是錦衣玉食了。

這麼想着,陸辭看向範仲温的目光,就多了幾分冷意的審視。

朱説微微斂目,温和道:“此回僅是隨友訪親,便不願勞動二兄你們,更未告予旁人知曉過。”剛説完這話,朱説便往邊上讓開一步,給陸辭和他的這位二兄做了簡單介紹。

陸辭微微笑着與這位叫‘範仲温’的人作了個揖禮,又稍微客套幾句,範仲温就以身上還有急事為由,先行告辭了。

他走前,還叮囑朱説得空回家看看,朱説也點頭應下。

等回到邸舍,陸辭就坐在最舒服的那張木椅上,以食指和大拇指輕輕託着尖尖的下巴,笑眯眯地開始盤問了:“我與朱弟相識這麼久,還不知你還有兄長在蘇州,且是四位。”朱説被陸辭那含笑的目光盯着,莫名緊張起來,有些凌亂地解釋道:“我兩歲時就隨母往淄州去了,之後不曾見過這幾位兄長。他們……與我非是同母所出,現我已改了姓氏,非是一家人,所以……”陸辭恍然大悟。

朱説的孤苦伶仃,這下就全説得通了。

朱家那邊的境遇姑且不提,包括範仲温在內的那四位範姓兄長,想必都是範墉的正室陳氏所出。

而范仲淹的生母謝氏,則僅為其妾,隨着範墉早亡,便被正室逐出家門,不得不帶上屬於自己的微薄奩產改嫁旁人,方能維持生計了。

範氏的家產統統歸陳氏及陳氏所出的四子所有,子自然過得比朱説要富足滋潤。

既是這樣,也不存在要討回公道的問題。

哪怕按照律法,在範墉的遺產分配上,朱説雖非嫡生子,可落到分文不得的地步,定是吃了一些虧的。

要是當年能及時付諸訴訟,説不定也能討回來一些。

然而謝氏捱了欺負後,默默選擇遠走,如今時隔多年,塵埃落定,謝氏早已改嫁,朱説還念着後歸宗複姓。

這麼一來,即便陸辭有的是辦法,也不好施展了。

甚至對計劃着改回舊姓的朱説而言,怕還得適當維繫同範氏族人的關係。

陸辭思忖片刻,又問:“你難得回蘇州來,不去那邊一趟,也無妨麼?”朱説輕輕嘆息。

因説話的對象是陸辭,他躊躇片刻後,便決定不做任何隱瞞,而是將最本的原因道出:“貿然迴歸,族人或會認為我有所覬,難免多有思慮提防。我並無此念,如若平白無故惹起風波,反倒不美了。”能言善道如陸辭,這下都不知説什麼好了。

在他看來,要怪只能怪這萬惡的一夫一多妾制度,以及範父生前,竟未給妾氏做任何身後的打算。

不過他也不必多説——畢竟從朱説方才所説的話中,不難看出,朱説對陳氏那邊的心思,其實是一清二楚的。

此刻朱説一窮二白,忽然上門去,輕則被當做打秋風的窮親戚,惹來對其母謝氏的一些惡意揣測;重則被當做覬覦範氏家產,處處警惕戒備。

陳氏當年做得出直接將抱着兩歲幼子的謝氏掃地出門的事,對家產的看重,也就可見一斑了。

在沉默的氣氛中,陸辭不動聲地翻開了早已倒背如的《論語》,冷不防地忽然出題道:“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謂四者何也?”朱説條件反直背脊,不假思索地答道:“對: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謹對。”陸辭嚴肅地點了點頭,不給朱説多想的機會,繼續出下一題了:“作者七人矣,請以七人之名對。”何以解憂?

唯有做題。

作者有話要説:註釋:1.當贖:官員犯罪,可以當贖。當為用官抵罪,贖則是用銅贖罪。

當然,銅贖並不是真的繳納銅,而是折算成錢來繳納。(《宋代科舉社會》p175-177)士人犯罪,則可以用贖。這一個規定是開始於大中祥符五年的(也就是本文裏的‘今年’)。曾經參加過禮部考試的貢舉人,公罪徒可以收贖,後來擴大到私罪杖也可以。《慶元條法事類》卷七六《當贖門·罰贖》對於哪些士人可以用贖就有明確規定。不同身份的士人,可以贖的罪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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