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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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方向施力。
**官:「請告訴我們你的真實名字,以及在本案中你被指控時所用的筆名。」織田:「我的名字是織田作之助,在本案中我被指控時所用的筆名為織田作。」辯方律師妃英理:“請問您能告訴我們你目前的職業?以及您什麼時候開始正式寫作的?”織田:“我目前的職業是小説家,從我十四歲開始正式寫作,二十歲因短篇小説《雨》的出版而正式以小説家出道。”妃英理:“那請問一下,您目前為止創作了多少部作品?”
“請問是指面世的,還是指也包括自己的練筆?需要是完結的嗎?”織田作看向妃英理的方向,問道。
妃英理糾正了自己的發問:“或者,織田先生你能告訴我你從立志成為小説家之後,你一共寫了多少字嗎?”
“我從十四到十九歲間每天堅持寫四百字短篇故事,二十歲到現在為止,每天都會堅持寫兩千字小故事,不包括出版的內容。”
“那這樣算起來,你已經有三百多萬字數,共計三千多篇故事。”妃英理説完之後,回頭向着**官和原告席望去,説道,“這説明織田先生並不是如原告汐見小姐提出控告時所説的,他並沒有足夠的寫作經驗,只有微薄的兩部作品,而且還是隻能靠抄襲博名。”
“好的,”妃英理繼續問道,“織田先生你能告訴我,在這麼多篇練筆文中,你有幾篇是用在最新作品《子守歌》的創作上?或者説,是否有出現融合世界觀或者劇情的情況?”
“連載版的《子守歌》用了大概二十五六篇的靈,真正用上情節的是……”控方律師:“抗議,庭上,這件事和本案無關。”法官:“抗議無效,被告請繼續回答。”
“大概有七八篇。”妃英理繼續説道:“那我想問一下,現在這些練手文是否還依舊保存在手上,可以作為證據支撐你現在的發言?”
“是的。”妃英理再次問道:“所以你會重新使用你以前練手並且沒有被髮表的文章,進行再次創作?”
“是的。”
“現在法官和控方律師桌子上應該也可以看到掃描版的原件,以及與擴充版的《子守歌》的對照,可以看出《子守歌》裏面包括了許多練手文的影子。同時,我的被告人織田先生一直堅持用手寫稿,可以看出在不同時間段手寫的筆跡不同,也同樣證明了這些練手文來自不同的時間段。”妃英理繼續呈上河合編輯提供三年前的《雨》原稿,以及連載時《子守歌》的手寫原稿,同時也包括官方的筆跡對照鑑定書。
見到法官點頭之後,妃英理繼續説道:“能問你《子守歌》作品思路來自什麼嗎?裏面部分推理情節又是哪裏來的?”
“我看過美國好萊塢電影《杯酒人生》,那是一部以一段旅程為背景的電影。在文學範疇來説,這是一部公路小説。我對這種表現故事和人生的題材方式到新奇。至於推理情節的部分來自於我的朋友——江户川亂步。”妃英理向不知情的法官和原告律師介紹道:“江户川亂步是
本現在首屈一指的名偵探,不少報紙上有登他的軼事和破案經過。網頁上也可以搜到。”當然,妃英理也已經準備好了相關的一沓報紙和資料。
“你確定你可以要到他的推理細節?”
“對,他住我家鄰街,偶爾會來我家吃飯。”
“現在回到抄襲上,你和原告汐見美實小姐見過面嗎?以前曾經看過她的作品嗎?”織田往穿得一身素淨的汐見美實方向看去,最後再次放在妃英理身上:“不,我從沒有見過她,也沒有聽過她的作品。”
“你覺得她是寫什麼類型作品?”原告律師:“抗議,庭上,這個問題和本案無關。”法官面無表情地説道:“抗議無效,被告請繼續。”織田不確定説道:“女文學,青
戀愛小説之類的。”
“汐見美實年輕時寫過青戀愛小説,後來曾經被讀者諷刺內容淺薄,邏輯不順暢,完全是自娛自樂的作品後,轉型為兒童文學家,並且開始出名了。”織田本來以為聽完就好,但是妃英理似乎還在等他的回覆,於是他應了一聲“哦”。
原告律師立刻站起來:“抗議,我認為被告並不尊重原告,對她進行神上的蔑視,以及口頭上的嘲諷。”妃英理同時槍聲道:“抗議,我認為原告律師太過
,試圖要給我的被告施加莫須有的罪名。”法官:“抗議無效,被告請端正你的態度。”織田疑惑了一下,左右看了一下自己,把原本就
得直直的
板
得更加筆直,就只差敬禮。
法官&原告席:“……”有種「算了,不要揪這個小病」的無力
是怎麼辦?
“所以,你確定你從來沒有看過原告汐見美實小姐的作品?”
“是的,我沒有見過。”織田這次每句話都帶上了敬語。
“你認為你和她的作品有相似的地方嗎?”
“我沒有看過她的作品,不知道相似的地方指的是什麼?”**官一般是不話的,但是這個時候,他也忍不住提出來:“被告,你清楚你今天站在這裏的原因嗎?”
“是的,這位汐見美實小姐認為我抄襲了她的作品。”織田説完,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