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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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能人替你作證?”馬自修又端着臉十分威武地詢問。

“無,無……但我那天畫完了帶回來裝扇骨的扇面均在家中,官差老爺要是不信,可去我家裏查看……”這個供詞就和楊青炳一樣有待考證。

但傅孫先隨後也説,他往就患有心疾,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常就要抓藥吃藥,要做下這殺人命案本是不可能的。

話説着,這名叫傅孫先的嫌疑人還顫顫巍巍拿手指了指自己的嘴

馬自修和富察爾濟見這乾癟軟弱的書生嘴發紫,人中略青。

一雙金魚眼是白的多,黑的少,倒像是卻有多年未愈的心疾。

至於第三個叫做龔三,他原是個二十四五,專門在外替人收債的破落户。

聽聞在女之事上,素來行事不要檢點,還有過和民婦通姦的前科。

那一夜,他會這麼晚回城的原因就是和他人在外廝混,這市井混人一般的東西三句話沒説好,便臉紅脖子地只喊冤枉。

“兩位大人,這話原是我不能説的,但那一夜草,草民是與那鄰縣的一寡婦夜晚約着相看她繡帕子才遲些回來的,我早早要走,那娼婦卻偏要留我得,只將我硬生生拖到宵才回來,我若是有半分撒謊,犯下這殺人惡事,就要我天打雷劈!”這三個人,每個人都言之鑿鑿地説自己從來都不認識張梅初,阮小儀等人。

也不可能在中元節那天殺死她,並將她穿上紅睡鞋後才拋屍河溝。

但按照之前富察爾濟的推斷,那一晚拋屍的兇手也恰恰就在這這三個人當中。

但就在這個節骨眼,官府那邊又另外傳來了一個消息。

原來,距離第四個馬鳳凰被害又被拋屍,是發生在大約七前。

因為四起紅睡鞋兇殺案,基本都發生在處州府的不同縣內,所以負責馬鳳凰這起兇案的衙門一早就有鎖定過案發附近的人員情況。

馬鳳凰被殺。

當時是發生在處州縣衙大四通衚衕後巷,當夜,有一在友人家喝醉酒的舉子碰巧經過那處。

原是遠遠地聽到過一聲模模糊糊的驚呼的。

那呼救聲聽着像個女人,但因舉子當時喝的伶仃大醉,只當自己聽錯了,跌跌撞撞走過去之時,只和一快速跑出去的人碰巧擦肩而過。

那個人,結合時間和地點,推測,極有可能就是在大四通衚衕後姦污並殺死馬鳳凰的真兇。

但因為當時天極黑,那個人的肩膀還結結實實地撞了他一下。

瞧着周圍古怪異常的,所以並沒有繼續往前走,只趕緊回家的舉子事後只覺得慌亂,就也不敢四處亂説。

誰想,女子連環殺案發生。

事後,舉子又記起了這件事。

因此在案發第七,他才鼓足勇氣去了官府,又把當夜他所見的情形給複述了下。

在那名作為人證的舉子的描述中,那兇手約是個身量在七尺三到七尺四之間的男子,面容雖並不完全能清楚,但身上有一股很濃的酒氣,還被他瞥見了三分真顏。

自己如果再有機會來官府見他一面,定是能認出這三人中到底是不是兇手的,可誰料,等那唯一目擊過兇手的舉子這來了官府,又在馬自修的帶領下進了這衙門內。

當時依着牆,富察爾濟站在一旁默不作聲。

眼看着楊青炳,傅孫先和龔三這三個嫌疑人從那一方刑訊室內各自舉着一塊木牌出現,舉子卻是左看右看之茫然搖頭來了句。

“官差老爺,這不,不對啊,這三人都不是我那一晚在大四通衚衕外見過的人,我見到的那個人本……不在他們三人之中。”——第四個‘鬼魂’般地嫌疑人,竟就這麼憑空出現了。

作者有話要説:噹噹噹,無獎競猜,讓我們想一想,真兇到底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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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回(上)處州府戌時二刻今夜星辰點點織下的夜中,那半夜在街頭煮着小點的老翁還在不遠處搖着扇子打盹。

已經吃過一頓夜宵,富察爾濟和段鴞正面對面坐在一張小桌前。

一把在旁邊小灶上煨過火的銅製大茶壺擱在中間。

那條跨越整個處州城的小河對面的夜有些深,面前擺着兩隻半涼了的碗,可兩個人卻都沒有現在回去睡覺的意思。

他們剛剛已經把手頭掌握的信息大致換了一遍。

因證據不足,午時被傳喚的三名嫌疑人,即楊青炳,傅孫先,還有龔三都先被放回了家。

明明中元節那晚親手殺了張梅初的人,極有可能就在這三人之中。

但誰料,就因為那一位自稱曾經目擊過兇手出入現場的舉子的出現,一切又被重新推翻了。

這下,本以為能重新燃起破案希望的處州府衙門這邊就有點焦頭爛額了。

張吉老捕快那邊,本就因為女兒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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