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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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跑的腳程基本和前面兩次沒有任何區別,甚至這一次,他用的還是一開始翻越過柵欄那個笨辦法。
這期間,富察爾濟又一次模仿那夜的情形,在半刻鐘的時候離開。
揹着米袋的小衙役也又一次假裝在深夜,跑到了那卡在河溝和城門當中即將被守衞發現的方向就停了下來。
按照原本的情況,他下一秒就該被抓住了。
可就在這時,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卻發生了。
因為這一次,已經被富察爾濟提前代過的小衙役沒有再繼續往前跑。
而是將那代替‘屍體’的米袋就扔在中間那一塊地上放下,摘了自己的官帽,另換了個不一樣的短打就反身往回跑了起來。
他這假作’兇手‘故意往回一跑,不止是馬自修,也像是驚到了四周圍看熱鬧的百姓。
因為料誰都沒想到,這個‘兇手’剛剛原本是要逃的,怎麼還會自己主動再往回跑。
這時,那名中元節那夜的‘守衞’也正好回來。
一低頭,就見那小衙役像個從城外來的人一樣朝自己跑了過來,按照‘規矩’,這時‘守衞’就是不允許有人進入的。
所以代替‘守衞’這一工作的富察爾濟當即只在眾人的眼皮子底下搖了搖手,又示意‘兇手’不許進入城門。
如此一來,‘兇手’方順利轉身離去,將丟在原地的‘屍體’背起堂而皇之地重新離開。
從頭到尾,這個辦法簡單到讓人不敢相信。
但恰恰因為他最初是往前走,之後又原路利用後半可倒退回來,這一切竟完全掩蓋了他原是從城門內出去的事實。
所以,兇手本一個當時想進城的人,而是一個成功帶着屍體就出了城,到第二
才回來的人。
正是基於這點,那一夜,守衞才會説本沒有看見人從裏面出過東城門。
因為,走出東城門的那個人在守衞的眼裏,卻是一個當時想要走進來的人。
“原,原來事情竟然是這樣?”
“那兇手就是用這麼個再簡單不過的法子出城的,那不是,現在就去查當一晚曾經到底想要進城的人到底有些什麼人,就可以幫師傅抓到當晚害了梅初的真兇了麼!”
“嗯,不出意外就是這樣,你們現在就可以去找那夜的守衞,問他到底有哪些人那晚曾經想要進城了。”這話,令一個月做夢都一直都想要抓住那殺人兇手的馬自修也是手忙腳亂地趕去只恨自己被困在這最簡單的障眼法裏竟沒有想到這一層。
富察爾濟聽聞也覺得沒什麼問題。
畢竟,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説,這個關於殺人兇手是如何進城的誤區已經被解開了。
可沒想到的是,就在馬自修去找了守衞過來,想要趕緊確認當晚進城的人的事時。
此時衙門那邊恰好另外傳來的一個消息,卻又將這一場案情徹徹底底地推向另一個謎團。
一個令人再次覺到此案令人完全意想不到的謎團。……這一
午時,富察爾濟和馬自修都沒有趕回來。
得知此事,烏林珠中途跑出去問了,還給帶回了句話,説富察偵探那邊現在好像還有別的事,讓他幫忙轉告一下,説是要到晚上才能回來了。
對此,段鴞也不清楚某人這次又在搞什麼。
但他下午本就還要接着忙屍檢的事,不管那人這次又想怎麼樣,他也只當做無事發生。
不過他們倆處事風格本就不一樣,若説他是靠細節觀察取勝,那個人就是次次靠的劍走偏鋒了。
也是差不多過了未時。
段鴞一個人用過一頓衙門供的飯食,就又回了一趟義莊。
這一次,他接着早上已經部分解剖完了的張梅初和阮小儀,將屍體的勘驗放在後面兩具成年女子的身上。
為了確定四具屍源是否是本人,而非他人冒名頂替。
衙門這邊通常會將她們生前身上是否攜帶過往疾病都有命令記錄在案,如曹孫氏被段鴞檢查出來的婦科病和宮墜之症,卷宗中就有特別提到。
但也正是他在用針線,結束了為第三名死者曹孫氏的胃部縫補,以及身體中胃清空後正常查找後。
卻讓段鴞額外在最後一個死者馬鳳凰的身上,發現了一絲有點不對勁的東西。
因為就在他檢查這四名女屍中被施嚴重的那具女子屍體的下股時,一個之前關於馬鳳凰本人卷宗檔案上沒有提到的地方,恰好被他給注意到了。
固然,處州府之前那位仵作檢查的算是細的。
但對方卻也不會在此基礎上,另外特別一條條驗證卷宗上沒有提到的未知疾病。
加上馬鳳凰生前被砍的屍身具毀,下半截身子血模糊,所以當時這種條件下,原本要徹底地好好檢查是十分困難的。
可就因為這一撇,段鴞卻恰好注意到她這手指上有些不太正常的膿包。
也是這細節,令他一下子頓住了。
照理來説,段鴞並不是大夫,不可能死者生前有什麼隱疾,他都能一眼看出到底是什麼。
加上第一次仵作屍檢也未提及這一點,他就也不好妄下論斷。
所以,他還是隔着白布抬起了下這第四個死者的右手,又翻過她早已腫脹發白的指腹底後再次確認了一眼。
——這是?
當看清楚那一手指頭上明顯的故意遮掩過的梅紅
瘡口時,段鴞的肩也跟着停頓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