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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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越來越多地向我提起結婚的事,據説她的父母多次催促她回家找個男朋友,早結婚生子。
由於我的堅持,她一直沒有向雙親承認自己有男友,遑論同居,其實認真説起來,我從未開口止過她向家人坦白我們的事,我只是單方面地不想跟自己的父母彙報而已。她很困惑,也很自然地聯想到,我大概並沒有當她是正式的
往對象,以結婚為前提的那種
往對象。
她甚至有一次賭氣地説:“對你而言,我只是一隻雞,而且還是不收錢的那種。”每次我都只能提醒她:“從一開始我就告訴過你,三十歲之前我本不會考慮結婚,而且,我最有可能結婚的年齡起碼是三十五歲。”我那時候二十六歲。
的確在往之前就已經説過類似的話,而她初次聽到這句話時也並未表示難以接受。只是
往
久,
情
漸消退,無可避免要考慮切身的問題。她比我小一年,也已經二十五歲,確實是應該正正經經地找個結婚對象的年齡。
我完全能夠體諒她的焦慮。辜莫論我現在對她是否真心,假如等到我三十歲之後,才忽然説要分手,那時候她再要找一個合適的結婚對象,就太難了,二十五歲,對一個女人來説,絕對不是戀愛大過天的年齡,相對地,結婚才是最重要的。
我甚至仔細地為她分析,不帶情地表明自己的立場:現階段的我確實無法給予她婚姻的承諾,如果她可以等,我也很樂意和她一起,但我知道女人是不可以等的,所以,倘若她某一
決定不要再等下去,我將完全尊重她的決定,也會支持她。
並且祝福她早找到如意郎君。這番話看似理智,但其實
本就是廢話。不單止廢,還很殘忍。因為,人家明明已經開口,希望我娶她,一個真正的男人,在這種時候,要麼就與她結婚,要麼就與她分手,絕不應左搖右擺,
費她的寶貴光陰。
如此巧言狡辯,將決定權給女方,那
本就是逃避責任。在當時,我的確是連一絲一毫想要和她結婚的念頭都沒有,我無非是,不想承擔負心漢的罪名。
於是,我就殘忍地將一個深愛着我、想要與我共度終生的女人迫致絕路,讓她於無可奈何之中,作出最違心最難堪的決定…那就是,離開我,永遠永遠地,為了下決心作出這個決定,她足足用了兩年時間。
在一個女人最可珍惜的最後的青歲月,那是多麼奢侈的兩年光陰,而她,竟然將之
費在我這個廢人身上,又何止是傻氣而已。***我想,她起初向我提起結婚的問題時,大概並未考慮過我的經濟環境。人在熱戀中,恐怕多少都有點不屑於考慮這種事情,但這又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當時的我,熱衷於賭波,以及類似的,似乎能夠憑一己智力取得成功的類賭搏活動。就賭波而言,我贏過,也輸過,戒過,也復賭過,如此反反覆覆的,超過五次。
顯然,每一次到最後,都是徒勞無功。如果來一次總清算,我想大概不至於輸錢,但輸掉的時間力,肯定非常可觀。我和小豬同居了沒多久,便先後離開了原來那間公司。
她的新工作非常清閒,收入不算高卻有穩定的增長,而我,則進入了一間很小的投資公司。説是投資公司,其實就是炒外匯,歸究底,那可以説是一種與賭波相類似的東西。所最不同之處,在於決定勝負的持續時間。
一場波連中場休息不會超過兩個鍾,贏多少輸多少兩個鍾就有結果,但一筆外匯易只要未平倉,勝負就會無限期地押後,這期間,還可以補倉,斬倉,換言之,落單的一刻並不能決定勝負,決定勝負的真正時點是在於關閉
易的一瞬間。
也就是説,最重要的,是決斷力。一個人,在接受真正的挑戰之前,永遠都不應該太自以為了解自己。
因為,你很可能會高估了自己,當然,也有可能是低估,而那同樣會令你抱憾終生。簡單來説,要儘可能地想象自己是一架天平,要歇盡全力維持平衡。
只可惜,知道了也不頂用。吹水,就天下無敵,做事,就有心無力。每個人都有他的極限,而我的極限,就是心臟不好。
所以,我終歸還是戒賭了,徹徹底底地。只不過,對於某些人某些事來説,那毫無疑問,已經太遲了,在外匯市場,我先輸後贏,更一度將欠債還清。
但是到了最後,還是血本無歸。不止自己輸清光,還連累朋友,甚至舊愛。一還在賭,就不要説你是贏家。要知道,街外錢是永遠都贏不完的。
而自己的錢卻很容易輸光。到我醒覺的時候,尚算幸運,金錢上唯一的債主是我父親,我雖然想還,但他起碼不會追我還。那時候,我其實連想死的心都有。所幸,小豬當時仍然在我身邊,但她已經決定要走了。
那是我們同居的第二年,六月,她回了趟老家,據説相親了,雖然並沒有相中。回來之後,她告訴我,年底回家,就不會再出來了,那時候,我所有的賬户剛剛好全部爆倉。這可是真實的人生啊,但真實人生的戲劇,往往比想象中更加殘酷,有時真的會令你哭笑不得。
***我和她一起度過的最後半年,那是一段何等無奈難堪的子。她提前半年通知我要走,雖然並沒有再多作解釋。
但我其實完全明白她的意思。
“半年時間,讓你好好考慮半年,要我就娶我,不要我,我就走。”我想,大概是這個意思。
但我那時候的處境,莫要説結婚連累她一世,即使是再多留她半年,也已經令我愧疚難堪。所以,我一次,就連一次都沒有提過,要她留下。人在極度失敗之中,往往會忍不住做出某種程度的自行為,那就是所謂的自暴自棄。我唯一
到遺憾的,就是這自暴自棄很不幸的傷害到了別人,而且偏偏是那個愛我的人。
雖然事實上,我對她的傷害早已經太多太多,但其實,我真的有想過讓她留下,真的有想過不顧一切地馬上和她去登記註冊,就差一點點。
如果只是我個人的問題,那無所謂,但我實在接受不了,由我親手毀掉她一生的那份沉重。在有着更積極更光明人生觀的仁兄看來,我這些想法都純屬懦弱,不止,本就可恥到令人作嘔。
但在那個時候,在我生命中最為暗黑的那個階段,我的的確確就只有這種懦弱渺小到可卑的無恥想法而已。
人,為什麼要戀愛?如果僅僅是為了心痛的話,我已經受夠了,如果是為了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的話,我已經放棄了,如果是為了那個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報的話,我已經心足了。
如果是為了證明自己還活着的話,我已經不介意去死了,如果,只是為了要延綿下一代的話,我本從來就沒有在乎過。所以,對一個這樣的廢人來説,又有什麼資格去給予她幸福?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妨礙她追逐幸福。
我想,這種對人對己都能始終如一的殘忍,大概就是我所有悲劇的源頭。因為,我其實並不具有維持這種殘忍所需要的那份強悍堅毅。我只是,一再地逃避而已。
***分別的那個清晨,嚴冬,才六點多,天上下着陰慘慘的細雨。她買了早上的機票,大件行李早已辦好託運,只剩了一個隨身的皮箱。
分別前那晚,她曾經想我最後再愛她一次,以此作個紀念,我藉口她那幾生理不方便,拒絕了,然後等她睡着,我又自行看a片打飛機,將一腔苦悶發
出去。她一向有痛經,有一次甚至痛得要幾乎暈倒。
我送她去醫院打針,她無法行走,我一直將她背到急診室。那次她似乎很動,大大誇獎了我一番。
如此身體,卻竟然不知自愛,在月經期間曾經強行房事,也實在太過令人不安了,我再禽獸不如,也不肯再一次傷害她。回想起來,某一個晚上,我在外面喝醉了酒,回來説了好多胡話,令她無法入睡,她忍無可忍,終於一腳將我踢醒了。
她向我抱怨一番之後大呼“肚子餓了”我於是煮了個面餵飽了她,後來,她又為此大誇了我一番。坦白説,她對我的要求並不高,在她看來,我並非無力償還那一份情意,而是不願意償還。比如,她離開的那個早晨,我明明可以陪她最後一程,送她上飛機。
但我只是被她親吻了一下,説了一聲拜拜,然後就大被矇頭,暗暗回想這兩年來的種種往事,卻連一句“對不起,謝謝你”都説不出口,更不要説送機。
看着她拖着皮箱,開門,出去,關門,這過程中,我深切地意識到這很可能就是永別,卻依然只是一動不動地傻看着她離去。我忽然心想,她其實應該對我恨之入骨才對,換了別人,早已將我罵得狗血淋頭,但她沒有。
我多麼希望,她可以狠狠地罵我一頓,罵我人渣敗類死賤人,罵我廢物雜種賴皮狗,罵我什麼都好,但她沒有。她只是獨自吃力地拉着皮箱,默默地離開我們共度兩年的小小愛巢,留下我一個人在一片空寂中,不斷反醒。
她知道,我對於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渣的這一點,其實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清楚。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我連一句要她留下的話都不説,即使是假的也好,她也想要聽我説一聲,但我做不到。
因為一旦説出口,我就無法再壓抑着自己,我就無法再冷靜地看着她離我而去,我勢必會用盡一切手段將她留下。
然而,那隻會對她造成一生的傷害。與其如此,我寧願做她人生中的一個過客,一個偶而回想起來,會忍不住輕輕嘆息的過客,這樣就好。***分別一個月,某個夜晚,她發來短信:“我想你了。”看着手機屏幕上面那短短的四個字,我的眼淚不由自主地了下來。
太刺眼了,這個手機的屏幕亮度明明已經被我調節到最低,但對當時的我來説,卻依然是太過刺眼了,我默默的等待淚水自己斷,然後才用盡全力一下下地打上這幾個字:“睡吧,別想了。”信息發出,我全身無力地仰躺牀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然後,狠狠地掛了自己一巴。因為在那一刻,我竟然想要不顧一切地追到她的家鄉,將她接回來。不行,無論如何不可以。人生不是戲劇,人生比戲劇更加殘酷百倍。我確信,她一定會找到屬於自己的真命天子。
而那個人,顯然不會是我。分別一年後,她説,她依然在尋找。分別兩年後,她説,她找到了,她結婚了,聽到這個消息,我長長地嘆了一口氣,告訴自己,我可以説了。
我曾經無論如何説不出口的話,現在,終於可以説了,小豬,對不起,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