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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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歡這輩子被人叫過無數次“氓”從小時候偷看女生
開始,這個稱呼一直伴隨他的成長。
葉歡個人覺得無所謂,他從不覺得“君子”是什麼光榮的稱呼,也不覺得“氓”就是罪惡,——葉歡的是非觀委實很模糊,只要他覺得應該做的事,他便做了,從不受所謂道德,善良等等觀念的約束,所以他敢在電梯下公然偷窺女人的裙底,也敢為了責任犯下綁票的案子。
顯然,今天不是葉歡的幸運曰,他在商場碰見了一個他最不想碰見的女人,這女人不但罵他是氓,而且前面還加了一個“臭”字。
奮力的掰開高勝男踩在自己臉上的高跟鞋,葉歡站起身,着高勝男憤怒的目光,訕訕一笑,很是尷尬。
這女人還真是正義過剩啊,瞄瞄裙底怎麼了?女人穿裙子出來不就是讓男人瞄的嗎?老子沒有當街掀女人的裙子,實在已經稱得上謙謙君子了好不好?
萬分驚恐的指着高勝男身後,葉歡駭然大叫:“你妹妹沒穿衣服跑出來了,光着股…”高勝男一把揪過葉歡的衣領,惡聲道:“少給我來這一套,老孃沒妹妹,葉歡,你這臭
氓又犯到我手裏了,走,跟我去警局!”葉歡哀求道:“高警官,我不過就在商場裏躺着休息一下,沒那麼大罪過吧?”高勝男冷笑:“你躺着真是為了休息嗎?眼睛一睜就看到各種各樣的風景,你這種休息還真**呀。”葉歡乾巴巴的笑,帶着幾分求饒意味:“我為人民服務太累了,總要偶爾放鬆一下自己嘛…”
“你什麼時候為人民服務過?”
“我不給人民添麻煩,就是為人民服務了。”高勝男定定看着葉歡,忽然噗嗤一聲,被他氣笑了。
“這些天沒見你,你還是跟以前一樣混蛋,要我不抓你進警局也不是不行,只要…”
“只要怎樣?”高勝男抬手看了看錶,道:“快到晚上了,我下班正到處閒逛,既然碰上你了,走,陪我去酒吧喝幾杯,正愁沒地方打發時間呢。”説完她拉着葉歡便往外走。
葉歡左右環視一圈,意料之中的,他沒找到猴子和張三的身影。
“倆孫子!”葉歡恨恨的罵道。
葉歡被高勝男拉得踉踉蹌蹌的走着,急了,掙
道:“高警官,喝酒咱們就免了吧,你看咱們不是很
,再説我這人酒品不好,喝多了怕把你那啥…”高勝男頭也不回道:“咱們都同過生死了,怎麼不
?至於你的酒品,沒關係,不怕死你就儘管對我那啥吧,老孃當年在警校是搏擊冠軍,你這樣兒的,老孃一出手保證你媽看到你都會立馬報警…”
“為什麼?”
“因為你已經被我揍得變成了你媽眼裏的陌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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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海市中心廣場的西側,有一家名叫“1978”的酒吧,這家酒吧不像別的酒吧那麼吵鬧,客人雖不多,卻都是些穿着高檔西裝的附近公司高管,下了班三三兩兩過來坐坐,看得出酒吧的老闆是個很有格調而且有故事的人,這種格調無意間也引了同樣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費人羣,幽暗的藍
燈光下,淡淡的鋼琴曲悠悠傳揚,客人們各聚桌旁,輕聲而優雅的説着話,畫面頗有幾分“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的意境。
高勝男拉着葉歡走進酒吧,然後在吧枱處坐了下來,彷彿跟吧枱裏的酒保很悉,高勝男語氣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
酒保剛準備擰開酒瓶,葉歡眼疾手快攔住。
“慢着,開酒之前先説好,今天誰請客?”高勝男使勁瞪着他:“葉歡,你現在已經是有錢人家的少爺了,怎麼還是一副死要錢的臭德姓?”
“有錢跟冤大頭是兩碼事,你非把我拉來喝酒,總不能訛我吧?”葉歡仍舊一副市井混混明市儈的嘴臉。
高勝男被氣笑了:“你啊,這輩子沒救了,又混帳又吝嗇,真不知道我看上你哪一點…行了,我結帳行吧?你就敞開肚皮喝吧。”葉歡眼睛一亮,急忙對酒保道:“那咱們不喝伏特加了,世上幾個喝伏特加的發了財?咱們喝軒尼詩,後面帶一個叉叉一個圈圈的,嗯,就喝那種…”酒保遲疑的看着高勝男,高勝男無奈的笑笑,這個傢伙,無時無刻不讓人恨得牙癢癢,——不,拳頭癢癢。
“聽他的,拿瓶軒尼詩xo,杯子加冰塊。”高勝男淡淡吩咐道。
烈酒入喉,夾雜着幾許冰塊的涼意,五臟六腑到一種冰火
融般刺
,葉歡長長呼出一口氣,舒服。
高勝男明顯比葉歡豪多了,脖子一仰,一整杯酒便入了她的喉。
葉歡咧嘴笑道:“現在才知道有錢真好,至少軒尼詩比二鍋頭好喝多了。”高勝男盯着他,輕輕道:“你已經是有錢人了,比世上絕大部分人都有錢,似乎不必用羨慕的語氣説這種話吧?”
“我媽是有錢人,但我不是,我仍然是窮人…”葉歡笑了笑,道:“不知道為什麼,以前總對有錢人有一種非常仇視的心理,如今搖身一變,我也成了有錢人,現在我甚至連自己都恨上了…”蕭瑟的一笑,葉歡道:“…喬木告訴我,我這是對自我的一種否定心理,屬於心理疾病,以前明明很仇視,誓不兩立的對立階級,如今自己的身份驟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邊去了,喬木説,這種價值觀無法轉換,便產生了心理障礙,也就是我們古人説的‘心魔’,心裏有了一隻魔鬼…呵呵,媽的,老子從小到大活得沒病沒痛,現在居然有病了,心理病是個什麼鬼東西?”高勝男靜靜的看着苦笑的葉歡,心中一剎那生出許多的柔情。
是啊,一個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他的生活窘迫卻平靜,甚至他自己都很滿足那種平靜的生活,可命運卻彷彿在捉他似的,父母來認他了,有錢有勢了,極端不同的上
社會生活品質對他原有的草
價值觀產生了衝擊。
如果是普通人,想必很欣喜的接受這一切,把它當成上天的恩賜。
可葉歡不是普通人,他有自己的信念,有着許多固執的堅持,市井與高貴產生碰撞,只會讓他更加惘,更加彷徨,他無力改變命運,掙扎卻只能徒勞無功。
從窘困走進繁華,他最擔心的,也許是怕自己會變得不再是自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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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情節只能在這裏斷掉,腦子裏琢磨一個讓我個人比較喜歡的段子…
所以這一更只有2000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