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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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异域之邀请收到邀请函的时候,也正是我这一生最悲惨低的时候。当然,我这一生悲惨的时候占了十之八九。谁不是这样呢?只是,对我来说!那段时间真可以说是最悲惨的时候了。

我是个作家;美其名说是个作家,事实上应该是:坐在家里的男人。或者套句阿may走的时候的说法,那叫做: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无聊家伙。很嘲讽,但也是个很贴切的说法。其实这又怪得了谁了?毕竟当我和阿may认识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自我介绍的啊。

我出过两本小说,意料之中的不卖钱;那种速食情的小说市面上多得有如过江之鲫,当然不卖钱。出版社唯一采用的理由是:很少男作家写这种题材。那说词让我觉得自己似乎也勉强称得上是某种奇珍异兽,还有可供收藏的价值似的。

出道六年,只写过两本不卖钱的小说和一些三报社的散文、杂记之类的文章;有时候作家协会开什么捞什子会议找我出席,连出席费都少得可怜,可以想见我的生活是怎么过的了。可是我还是活下来啦。你可以说我这个人要求不高,也可以说我这个人无大志。反正不管怎么说都无所谓,我在乎的只是我活下来了,而且有时候还觉得自己活得不错呢。我租了一间位在顶楼、十坪大的小房间,隔壁就是房东儿子的养鸽房,每天都有一屋子的鸽子羽和不请自来的吵杂笨鸽陪我过子。

我也想过找些正常的工作来做。你不会以为我真的那么清高,打国小便立志当“坐在家里的家伙”吧?我也愿意当个不学无术但是领固定薪水的上班族啊,可惜天生没那个命。你知道吗?我起码被录用过二十次,却被开除过二十一次!我这种人,天生懒惰,不上班时起时间准得很;一上班,十个闹钟也吵不醒我。谁能忍受一个永远没法子准时上下班、即使上了班也还是脑子白梦的家伙?

所以我还是当我的“坐家”如果不怎么挑剔生活品质,其实这头衔还管用,尤其在咖啡厅啦、酒吧之类的地方。带著两叠稿纸、一双忧郁的眼眉,手上的笔一动,女人关好奇的眼神马上飞过来。

我和阿may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我第七个女朋友,第四个同居人;她也是忍受我最久的一个女人,居然和我在一起住了八个月才离开我。也许这也是最令我到难过的原因之一吧。

阿may走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样潇洒。这年头不知道为什么,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来得潇洒,以前连续剧里哭哭啼啼的情节全不见了。她简单的背著她那可以装得下半个人的超大包包、一顶鸭舌帽,脚下穿著又脏又破的旧球鞋,嘴里还嚼著口香糖,半透明状的小可出她古铜的健美肌肤和人的小蛮,曼妙的体态很有韵律的从我的小房间里走了出来,见到我,只简单地挥个手算是招呼。

“我走了,呋拂留给你。”她简单地说道,表情轻松到似乎她只是要去巷子口转一转似的。

我爬了五层楼,气吁吁,手上还提著一大包速食面类的鬼束西,一身的汗闻起来又臭又脏。半张著嘴,我像个呆子一样地看着她。

阿may很帅气地跳过我的身边走下楼去,到现在我还可以闻到她从我身边走过时,那青的身体所散发出来的人冶气息。我呆呆的看着她,直到她的身影已经快消失不见时才莫名其妙地喊:“喂,就这样?”

“对啊,就这样。”阿may回头给了我一朵无所谓的笑容,习惯地耸耸肩。

“因为你只是个坐在家里无所事事的老家伙而已啊。”我还来不及反应什么,她已经走了,楼下重型摩托车传来噗噗噗的嚣张声音,我才想起刚刚上来的时候所看到的…手臂上有著蛇形刺青的年轻男人。一肚子愤怒的火气马上上来了!那个男人又算什么?骑一辆重得要死的摩托车、手臂上有著蛇形刺青和鲁的双头肌、叼著菸、穿著的皮背心上起码有一千个钉子、一脸诡谲的冷表情…那种男人会比我好吗?

我想我真的是有点伤心了。坐在楼梯上呆呆的生著气,却不知道能做什么来挽回。和阿may这一段应该算是我最接近恋的一次经验了,其他同居过的三个女人来的时候和走的时候是什么情景我早已想不起来,更别说名字了,连面目也早模糊不清。

得要死要生的觉我从没有过。事实上,你去问问看其他男人,看他们会不会为了女朋友离开他而要死要活的?十个有九个不会。我也不算特别无情,事实上我觉得我真的是很喜阿may。有时候看着她睡觉,居然会有一种磷惜的觉,在别的女人身上我可从没有过那种觉。她在路上捡到猫,我这最讨厌小动物的人还不是乖乖的接受了吗?那个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会这样?

我想他可能会踢猫一脚吧?当然,我是没想过什么地久天长这种事情,结婚啦、生小孩之类的更没想过了。如果你问我,我是不是对阿may说过什么我你之类的话,那我承认我的确是没说过。自己的生活都有问题了,还能养什么东西?一只猫已经是极限了,更何况谁知道能在一起多久呢?说起来都很潇洒,事实上一旦发生,才知道这还真是痛得要命!尽管我是一个那么懒散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想过阿may会离开我。

回到小房间,很郁闷的躺在凌上,那只名叫呋拂的猫一点也不同情的盘踞在窗台上看也不看我一眼,那表情像极了阿may。

我很火大地用刚买来的速食面扔它,它居然老大不高兴地尖叫一声冲出窗台,惊得外面的鸽子们全振翅飞起,屋子里又是一大片鸽子雾,我真是气坏了!那一瞬间,真想冲出去将那些鸽子全毙了!最好顺便把那只该死的猫踢到楼下去,让它跟阿may起走好了,男人需要女人做什么!男人要一只猫又做什么!我该学学手臂上有刺青的男人,不高兴的时候便踹一脚,管他踹的是个女人还是只猫!

就在这时候,我看到那封不知道已在桌子上躺了多少天的邀请函。印象中好像是几天前阿may从信箱里替我拿上来的。雪白的信封上端正的写著我的名字,我只瞄了一眼便扔在桌子上没去理它,想来又是那些没长眼的地产商所寄来的广告信吧,可是那时候再看却又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首先是那信封,那么雪白的信封,白得诡诡异异的颜还透著点冷,连我这从没见过雪的人都能从那信封上受到来自雪地的寒凉质。掂在手掌里居然可以到一种凄冷的寒意,鼻息间闻到一股冷冷淡淡的奇怪香气,要是地产商所寄来的信,那也真是煞费苦功了,那种香气可不是廉价的信封香水唷,女人的香水味我闻得可多了,这信上的香水味绝不是其中的任何一种,那是…怎么说呢?那是一种混合了死亡的香气…冰冷、绝望、教人冷得透彻的香气。

扁是拿著信封我已经好奇得忘了阿may离开我的痛苦了。我只是盯著那封信,居然有点紧张如果打开来却发现只是一封普通的广告信时会有多么的失望!于是我坐回上,小心翼翼的用指甲挑开那封信,里面有一叠看起来像是机票之类的东西,一张同样雪白的信纸包里著它们。我打开信纸,里面第一张赫然是张面额五千元的美金旅行支票,下面那叠文件果然如我预料的是一叠机票…整整四份机票,显然是从甲地飞往乙地,再从乙地飞往丙地、丁地的行程。

看到这里我已经傻眼了!把信封翻过来,上面的人名和地址全没写错,收信人的确是我。但是怎么会有人开这种无聊的玩笑?我把美金支票翻过来翻过去,看不出所以然来,到底是真的支票或假的支票,说实在话,我是分辨不出来的。当然,机票的真假我也看不出来,只是心里隐约觉得那不会是假的。谁会这么谨慎其事的一叠假机票和假支票给我呢?

我这辈子搭过飞机的次数五只手指头已经够用了,最远的地方只去过香港,还是出版社办年度旅游,为了凑人数才请我去的,我自己还得付一半费用。

我的外语也烂得可以了,连最普通的常应对都有问题。说真的,我从没想过出国到什么地方去玩,当然更不可能为自己安排这种行程。开玩笑,四张机票才到得了,那有多远啊!我本连地名都没听过呢。想来想去,难不成我是中了什么奖吗?可是记忆中我这个人连统一发票都只中过两百块钱,怎么可能会中什么第一特奖?我想就算是超级市场送的旅游行程也不会付一张美金支票给你吧?

把那张雪白的信纸翻过来,总算看到上面写著几个简单的字:诚挚邀请您至“拉萨路城堡”参加百年一度之拉萨路盛会,为期一个月。

您到达之后…会有人到机场接。

拉萨路城堡敬邀拉萨路城堡?没听过。信纸上的字写得很端正,几乎是大端正了,简直像是用打字机打上去似的。可是,没有打字机会用钢笔吧?

第一份机票上的期就是当天,当天晚上七点钟的飞机飞往香港。如果我想知道这封邀请函到底是真是假,只要我到银行去兑现支票就可以了解了。反正也没什么损失不是吗?就算不想去也平白赚了五千元美金啊,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我这种穷得要死的人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我马上到一家外商银行去兑现支票。怪怪!扣掉手续费之后居然拿到十几万台币!人家都说美金好用,可是我也真没想到美金居然真的这么好用,十几万耶!我以前出书拿版税也从来没拿到过这么多钱,这可真是让我乐歪了。不过那份高兴只持续到我回到小屋子为止。

既然支票是真的,那机票一定也是真的了。既然已经把支票兑现了,那就是同意要到那个什么古堡去了…刚拿到钱的时候可没想到这一点。当然我也可以一口咬定没这回事,如果我可以忍住我的好奇心的话。问题是我真的想去,又真的敢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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