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之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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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说说我这个人吧。
我是屏东人,在台南求学,大学和研究所唸的是电机。
26岁退伍后一直在南科当电子工程师,到现在已经九年了。
是的,我35岁了,我刚刚说过了,你不必计算26+9。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一共过两个女朋友。
我在大二下认识生命中第一个女朋友,那年我20岁。
我和她同校不同系,在一场联谊活动中认识,往了快一年。
那时我既年轻又单纯,也不太懂所谓的情是什么。
觉上只要是比好朋友还要再好一点的异
朋友,就叫女朋友。
现在回想起来,我并不确定我跟她之间是否有情成分。
大三下刚开学就碰到情人节,我傻乎乎的跟一群和我一样傻的男孩,挤在花店里抢着买比平常贵好几倍的红玫瑰。
我抢到11朵,花了一千多块,但我毫不心疼而且还很兴奋。
我抱着花束跑去找她。她一接过花,便掉下泪来。
『你怎么了?』我很得意,脸上却装作若无其事。
“我原本决定今天要跟你分手。”她说“但现在我改变心意了。”『啊?』第一句话让我吓一大跳,还好有第二句。
“我现在决定两天后再跟你分手。”她破涕为笑“因为这束花让我很动,谢谢。我们再当两天的男女朋友吧。”这次我就真的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简单地说,我当天就跟她分手了,没再多等两天。
我没问她分手的理由,反正问了也得不到真正的答桉。
因为女孩通常会说: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适合之类的标准答桉。
这种答桉既不伤人又可撇清责任,但未必是她们心里真正的想法。
之后我陆续认识了几个女孩,但都没深。
其中有一个女孩我很兴趣,而她似乎对我也有好
。
可惜那时我快要去当兵,我不希望才刚到女朋友便因当兵而分开,也害怕当兵期间女朋友兵变,因此只得作罢。
而那女孩在我当兵后半年就被追走了。
分手后七年,我认识了第二个女朋友,那时我已经工作了快两年。
我们是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在贸易公司当会计。
但这次的往只维持了半年。
其实我很珍惜这段情,也尽可能细心体贴,但我受不了她老是说:“如果你
我,你早餐就会吃烧饼豆浆。”诸如此类的逻辑。
这意思是只要我早餐不吃烧饼豆浆,就表示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