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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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学了一身好功夫(也不如是算三、四,或是末),混世走道,讹吃诈骗,打赢了几个地痞无赖,踢翻了一间诈赌的赌坊,博得一点名气便心比天高,在街头巷尾收起保护费来,不可能再回去过小老百姓的生活;在他们看来,那些数着铜钱过子的穷老百姓是活该受他们统治、榨,谁叫他们没本事,祖上不积德嘛!直到碰上一位真正的高手,三两下便给打得鼻青脸肿全身瘀伤,连滚带爬,哭爹喊娘,好比英雄落难;为求明哲保身,马上见风转舵,甘愿跟人家出来见识一下大千世界,像两只伏在主人脚边,对弱者张牙舞爪的忠狗!

因为受到主人的冷眼和蔑视太多了,所以他们对主人的一举一动处处留神,对自己安危时时留心,有点像狗似的把尾巴藏在两脚间,永远留一手,忠心可矣,卖命免谈。

所谓的荣华富贵,也得有命享用才行。

在这方面,他们是不大贪心,甚至有些懒惰,不肯卖力去追求,只愿寿比南山,又能像老鼠一般到处都有得吃,即使检主人吃剩的,也足够得打嗝。

对于乡间生活,可以想见他们很厌烦。

“鸟个梧桐镇,果真比鸟肚子还小,只得下一群乡巴佬。土蛤模,连一间赌坊、窑子都没有。”胡地实在是累了,没有消遣娱乐不讲,一上午就费一个糟老头,还没完没了,有够烦的。

风像死灭了,一草一叶都动也不动,人的火气蒸腾。

“咦,等等。”胡天突然道。

“什么啦?”

“你自己看。”他们正穿过一条漫长的小道,突然看见路边的尽头有一匹.黑的骏马拴在一棵树上。胡地正?郏鱿忠黄ゴ焦ぞ咚渤鐾狻?br>“阿哥,动了它如何?”

“这是一匹好马,”胡天走近细看,犹豫道:“这马牵到外地去卖,少说能卖百米两银子,它的主人不可能走远,想必在这附近。”

“所以我说用劫的嘛!骑上去就是咱们的,鬼才追得到。”胡地说完,天喜地的解了缰绳,那黑马嘶鸣两声,跑了。

“喂…回来…”两兄弟鼓足脚劲刀直追,都财心窍,意图先赚上百两银子好落袋为安,没去想那马儿会投奔何处?自然是回到主人身边。

敖近有一条溪,在光照耀下,好像银河似的闪着光。林地里是这样的寂静,但给一阵阵的光照得惴惴不安,不再圆寂无声,马在喝水,一串银铃的笑声,划破了天地的沉默,加上一名年轻人躺在少女的脚边,构成一幅生动的画面。

胡天、胡地都傻了眼,以为自个儿看花了眼,要不然,这乡下土蛤螟窝哪来的一对金童玉女?

少女摘了一朵花柄短短的不知名野花,它临水自恋、顾盼生姿,即使失去了生地,亦不忘在少女的指间轻轻摇摆着它光洁骄人的小花瓣。

“老天,是仙女哩!”胡地用沉浊的嗓音说。

“笨蛋!仙女需要骑马吗?不过是个标致的小妞。”

“你看过这样标致的小妞?”

“是没看过。”胡天不得不承认,这小妞可以卖到更好价钱,比黑马值钱多了。不过,他们偷抢拐骗坏事干尽,就是不曾良为娼,说啥也不愿愈况愈下,干强盗可上得多,勉强称得上好汉,因此决定把马抢到手,便放人家一马,了不起再搜一搜他们的行囊,顺手牵银,当然,少不得施舍些许碎银渣,给人留条活路。

总之,这一狼一狈是很讲江湖道义的。

不管是白道、黑道或绿林道,不管是大魔头还是小无赖,都有些不成文的江湖规矩须遵行,帮有帮规道有道条。

就不知那一对金童玉女同意不同意?

这对金童玉女自然是卫紫衣和秦宝宝。吃够了苦葯,又了一肚子的补品,好不容易养足力气,她可是一也待不住了,只想往外跑。卫紫衣很乐意带她出来透透气,尤其经过一段担心受怕的子,他亦极需调剂身心。

虽然气候并不理想,但能够出来走走,他们已甚为足,到青的沉醉,生命的幸福。何况只要躲开正午的酷热,在溪边、在树荫下,他们几乎什么也不想,紧握着双手,有时说说话,大多时候只是静默的,然而,心灵仿佛离了形骸,舒适甜的和大自然合而为一了。

这时有了闯入者,且用一种骤然的威吓架式靠近,似乎要向他们攻击的样子。

卫紫衣坐起身来。他穿着一袭普通通的玄长袍,像个斯斯文文的书生,而他的神情像个游走各州县大客商。

胡氏兄弟互使一个眼:看来是头肥羊。

胡地发言了:“喂,识相的叫那匹黑马跟我们走,就放你们一条生路,要不然,嘿嘿,可是劫财又劫…唉哟!”不知什么东西划过他的脸,左额遗下一道血痕,而他什么也没看清楚。

“谁…是谁?”他哑的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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