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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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一后,他们默默骑著,直到令芳笛相当不耐烦。

她认识这个男生,他叫赖书文,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条街的距离。

赖书文有一道又又长的眉,眼睛细细长长的很格,鼻子也够高,嘴巴涸祈也很薄,虽然芳笛看过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这种长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缘,只是身体瘦,瘦得像一竹竿。

大概还在发育吧,她想,乡下孩子总是晚一点,所以这家伙已经高二了还瘦成这样。

半年前,芳笛就发现赖书文一直盯著她看。

有同学注意到后跟她讲,她才注意到这个男孩子。

在乡下十几岁的女孩子被盯上,几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国中毕业就结婚了,甚至一上国中就被父母内定为结婚对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来乖乖的赖书文,怎么也会跟著玩起这种儿媳妇的游戏?她知道他家是有钱人,以为他的格调会高一点。

其实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会引起赖书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个,她是他看过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

芳笛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胚子。

她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已经隐约可见成女人柔软的体态。

芳笛的脸型跟美有一张古典而标准的瓜子脸,她的皮肤白,紧紧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晕红。她的眼睛很亮,双眼皮深,颜很黑,由其上面覆盖的那排了又长又黑,宛若水墨画中栩栩如生的长羽

引赖书文的,莫过于她一双娇嗔又言又止的粉红瓣了,他老是觉得她想说什么,结果又不说了。

就这样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书文是个纯朴的乡下孩子,虽然家境不错!他家可说是地方上有财有势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够一家人吃喝不尽,但是书文从小到大没离开过这个地方,可想见其土之坚强。

从小在乡下长大的书文也有这点好处,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骄奢俗气的调子。

书文外表给人家斯文,稳重,也很保守的觉,看得出他很认真地在读书,因为芳笛看他的书包总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点出门,就会看见赖书文很故意地一边牵著脚踏车,一边不忘看书的样子。

在这种乡下小地方,人还没长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会被留在家里帮忙或继承家业,念书反而成为最没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长期饭票却还念得下书的人,书文就是那种人。

不论基于哪种原因,缘分已将两人牵在一起。

她并没有排拒他无理的跟踪。

当然对异抱著好奇心理也有,因为她已经十四岁了,这个非常的年龄,男女之间只隔了一层薄纱。

况且芳笛班上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有了对象,因为每个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许多亲事都在双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谈成。

不过让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赖书文对她有意思,为什么迟迟不敢采取行动。

他一定是个胆小表!

不然不会这样.每天像个跟虫一样跟在身后,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门,甚至在校门口等她下课,但是始终只敢跟在后面不敢行动。

最后,既然他不行动,自己也不讨厌被跟,久而久之变成一种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懒得在他身上寻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静默。

记得有一次,芳笛因为校庆恬动忙到快‮夜午‬,然后几个女生结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门就看到赖书文躲在暗处等候,当时她好生气。

“喂,你到底想干什么,别以为我不说话,你就以为我默认了,你这样子会让我觉得很困扰!”的确很困扰,她几个同学已经聚集在一起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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