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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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看女人,女人也喜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少女、‮妇少‬、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轻友的女人。

我的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免费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费青?”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

“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脑粕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试考‬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历尽艰辛,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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