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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前的这个人,心中有个名字,直接上了心头,随即开口道“敢问……先生大名?”
“我姓李,名白,字太白。”说罢直接又咽了一口美酒。
“诗仙?!”此时此刻,樊柒的视线完全从那个所谓的“将进酒”上面转移过来,视线全部糊在到李白的身上。
上几次他就没赶上,这一次终于见着活的了!哦不对,死的了。也不对。
反正是这么个意思!活的死的都差不多。
都是九年义务教育过来的,谁没背过李白的诗词?
就算是如今的平民小孩,也一样知道李白的大名。
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而事实上那就是文有第一。
能认识几个字的,知道点诗词的,那么李白就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大江大河。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李白可以说是高产诗人之中,最好背的那个。
当然这是一切的起源。
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脑残粉遇见正主了。
樊柒摸了摸自己用于储物的空间,随即会想到自己的那玩意坏了,坏的莫名其妙。
不过这个显然不是重点,樊柒直接拿起摊子上面放在最夹角的笔,递给李白“诗仙!谪仙!能在我衣服上提个诗,写个名字也行!我这辈子就不洗衣服了!”李白也不拒绝,直接提笔,直接在樊柒的衣服上写了个六个字:将进酒,杯莫停!
嗜酒如命,剑法卓绝,最后的还有李白的抱负政治,当然最后一项已经是过去式了,鬼都鬼了,还追什么政治。
虽然文采卓越,古今少有的天纵英才,但是不得不说,诗仙李白是个政治苦手,就算是脑残粉,也完全拯救不了李白的政治抱负。
不过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这如此卓绝的才华,成就了李白。
当然了,强行挽尊这种事情,总是不能放弃的。
自从死了之后,听闻李白的政治抱负已经差不多干净了,而且如今是从诗仙就奔着剑仙去了。
不管怎么样,都能称之为一个仙。
地府中的谪仙人。
成天到晚的四处跑,逮找人的时候特别少,也是很。
地府没什么游山玩水的地方,但是依旧是跑了不少地方。
鉴于这些年的神出鬼没,地府就差关不住他了。
有道是天命风,不过如此!
当然换个角度讲,那就是闲不住。
杜甫想找都找不着他。
作为诗仙第头号粉丝都这样,何况其他人呢。
就以这种的来去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