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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剪刀,刀尖指着:“想死还不容易!阎王不收,我收!”——程旷冲到门口时正看见这一幕。

程有德怎么还不死?他怎么还不死!

泯灭人的恨意撑破了少年人尚未成的身躯,那一刻他眼只有一个恶毒的念头:他一定要让程有德这个畜生死。

所以程怡挡在跟前时,只看见双眼通红、身戾气的程旷抄着板凳,一凳子把程有德打倒在地,之后是一阵发了疯似的拳打脚踢,程有德脑袋嗡嗡作响,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然而沉浸在巨大的憎恨中的少年并没有打算轻易放过他,程有德躺在冰凉的地面上,当程旷的暴力行为终于停下时,他才刚松口气,转眼就陷入了更大的惊惧当中——他看见程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握着一把剁排骨的砍刀。

“啊啊啊——!”程有德失心疯一样大喊大叫,并在死到临头的时候发挥出了超常的逃生潜能,他手脚并用地爬起来,从刀口捡回了一条命。然后这个吓破了胆的王八蛋头也不敢回,毫不犹豫地逃回了自己的家里。

程旷一路追出去,在他家门口拼命砍着铁门。

程怡脸上血全无,冲到程旷背后抱住他时双腿发软,差点支撑不住摔倒在地上。然而她还是用尽全力把程旷往后拖,可此时的程旷倔强得三头牛拉不动,程怡只能不断地喊他的名字,重复地说一句话:“没事了,别砍了。”程旷这种发狂的状态持续了不知道有多久,直到听到程怡惊慌失措地叫唤“”,他的神魂才归了位。

低垂着头,靠在墙上,鼻血大股大股地从鼻孔里出来,程怡拿了个装温水的碗接着,很快整碗水都变成了腥红的。

程旷手里紧握着的砍刀这时才“哐啷”落地。他茫然地看着,大脑被慌、恐惧和空白占据,这种灭顶般的心情,就算砍死程有德一万次也不能缓解分毫。

“去医院买药!”程怡冲他喊。

程旷这才从当机状态反应过来,手忙脚地蹬上脚踏车,在颠簸的路上骑得飞快。

后知后觉的恐惧把十六岁的少年背脊弯,绷紧成一张拉的弓,然而风还是凉飕飕地刮过,月亮依旧无忧无愁、憨头憨脑地圆着。

人间到处是真苦难、假喜,不管凡人背负怎样沉重的轭、过着怎样猪狗不如的生活,搁在老天爷那儿,都不值一哂,何况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少年和并不罕见的家庭纷争。

不知怎的,程旷忽然想到曾说的那个“劫”,他第一次心慌意信起来,他怕那晦气的瞎话会在身上应验。

※※※※※※※※※※※※※※※※※※※※“到处是真苦难,假喜。”|巴尔扎克《高老头》第12章喏,月饼味的糖幸好那天晚上只是一场虚惊,没有出什么事,甚至连药都没吃,她睡觉前鼻血就已经止住了。就是嗓音哭哑了,临睡前她用低哑的声音叮嘱程旷:“明天赶早回去。”程旷嘴上答应得好好的,第二天却留到了下午才走。一直惶惶不安,担心程有德酒醒之后会来找他麻烦,催促程旷赶紧回学校,而且让他下周也别回来,程旷却很执拗,左耳朵进右耳朵就出了。

事实证明程有德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脓包软蛋,生平最在行的就是“挑软柿子捏”,当他突然发现程旷是一块邦邦硬的石头,反而忌惮起来,甭说以牙还牙地报复回去,甚至他连程怡都不敢随便招惹了。那一晚程旷手持砍刀追着他砍的样子,程有德一回想起来就心里发,一发就又想起一桩陈年旧事。

程旷是有前科的。据说刚升初中那会儿,他就打伤过人,一个人高马大的成年男人,被他打出脸的血,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才出来。伤好以后脑子还出了病,成天像坨屎一样蹲在街边对路人傻笑,唯独见了程旷就躲。

程有德认定这小子是个缺筋少弦的祸害,而这种祸害他不敢惹,毕竟他差点儿就在小祸害的刀下送了命。

“小祸害”程旷傍晚的时候回的出租房,草草地解决了晚饭,打算去学校拿两本书,顺便在场上跑圈。

严格意义上来说,中秋假期还没彻底结束,高中生活苦抑,好不容易放个假,总有些人闲不住来事儿,哪怕是咬着节假的尾巴,也要折腾一把。

程旷这一跑,就碰上事儿了。

场中央的草坪上有几个人聚在一起串,由于场上只有寥寥几盏路灯,距离又隔得太远,程旷没有认出这伙人就是章烬和狗腿三人组。

喝足了,曹辉贼头贼脑地往四周瞟了几眼,确认此处地广人稀,一颗作案的心蠢蠢动:“我仔细瞧过了,石韬的车不在——他没来,东西也都在我包里,咱们开始吧?”章烬和胡淼没什么意见,陈锐没吭声,曹辉当他默认了,于是把股后面那只硕大的军旅包推到众人中间——作案工具就在这只包里面。

“等一下!”陈锐沉半晌,忽然伸出了尔康手,把曹辉吓得一哆嗦,差点举手投降。

“锐啊我的弟啊,你他妈吓死哥哥了!”看陈锐脸有点严肃,曹辉愣了愣,小心地问,“怎么了?”陈锐保持着一张严肃脸:“我突然想起来,我们还漏了一件事没做。”闻言,其余三人面面相觑,都有些诧异,随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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