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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着把条切短。待都切成细小的块儿之后,他又出了一把刀,左右手一并将块归拢了些,开始剁

虽说是冬,开着火的厨房里丝毫不觉得冷。秦天还套了件衣,龙毅体质更好,就只着了件灰黑的棉质单衫。

长袖的棉衫似乎穿了好些年了,袖口有些磨损,还短了些,只圈住男人的手腕上方。本来被挽在了手肘上,结果剁起来手臂上下甩着用力,松松的袖口就又落了下来。

“帮我卷一下。”

“啊?”秦天听男人在身侧开口,他转过头,眼神从龙毅脸上顺着滑到手臂,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哦,好。”秦天放下筷子,双手去搣男人的衣袖。

不知道是不是当兵的人身体素质都很好。龙毅不仅人长得高大勇武,身上的肌线条也十分好看。不管是手臂,腹还是腿部,都硬邦邦,鼓鼓囊囊的,却也不过分的夸张。

如果愣是要让秦天形容一下的话,就是……充着男的荷尔蒙,让他这个同都心生羡,恨不得也长成那样。

秦天双手并用,将龙毅衣服的袖子搣到了手肘上。又怕再那么容易掉下来,便将两拇指挤进了衣袖和大臂之间的空隙里,往上又翻了两层,直挽到男人肱二头肌的地方,让肌把袖口密密实实的崩开,填

男人停下了刀,等着他的动作。秦天觉得头顶似乎有视线灼灼,令他芒刺在背,便加快了速度,身体朝男人探过去了些,够着他另外一只袖子往上翻。

大冬天的,龙哥身上还热和。

指腹接触到男人的肌肤,秦天忍不住腹诽。

头顶的声音有点哑,“行了,你把豌豆尖儿先捞起来,别煮老了。”蓉城这里,习惯将豌豆苗最的部分叫做尖儿,本来吃个素菜汤的话,把菜苗在锅里涮两分钟就够了,如今秦天想吃汤,先放菜就容易煮老。

“诶,好。”秦天松了口气,转身将火调到最小,把锅里的豌豆苗全部都先捞在了盆子里,晾着。

案板上剁的声音‘笃笃笃’,每一次下刀都准而有力,秦天没事做又转头去看,眼睛却没在那刀工上,反而被男人每一次抬手时,手臂上挤出的给晃花了眼。

*晚饭的一锅丸子把秦天给吃撑了,他推着准备收拾碗筷的龙毅出了门,让他快去接上班,自己则回了屋子,慢的把剩饭和剩菜拿干净的碗盛好了,放进冰箱。

秦天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真的很不错,舍友是自己认下的大哥,不仅人好话不多,还干净会做饭,遇上事儿了还能给他出谋划策,两个人格三观都搭得很,没有摩擦不说,反而每天相处都很开心。

这要是别转换一下啊,他铁定要把这么好的人给娶回家。

秦天一边洗碗,一边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给吓得一机灵。龙哥这么铁铮铮一个汉子,自己怎么能有这种假设!简直太不尊重人了!

他摇摇头,赶紧把刚才的遐想给扔出脑袋。

洗好了碗,秦天想起来自己今天想和龙哥商量的事还没说完,便捞起饭桌上龙毅忘带出去的茶杯,揣好钥匙出了房门。

两步路就走到了值班室,秦天将茶杯跺在玻璃台面上。

他发现龙毅有时的作风很老派,明明才三十几的人,不喜泡吧喝酒,也不怎么喝饮料吃外卖,成天就抱着一杯茶,特别养生。

男人喜喝普洱,褐绿的茶叶称了散装回来,倒进干燥的密封罐里,每次泡的时候都撮一把洒进茶杯,没什么其他讲究,滚烫的开水一冲,就成了。

秦天瞧着新鲜也蹭着喝过两回,却被浓而涩苦的茶味给劝退,伸着舌头直惯白水,觉得自己还是适合喝可乐芬达。

他不知道,男人在夜里喝浓茶,为的不是养生,而是醒神。毕竟要一整夜睁着眼值班,子长了,并不是那么好熬的。

作者说:龙毅(一脸严肃):可乐杀

秦天(一脸好奇):浓茶助兴?

第16章电热毯16秦天还是第一次陪龙毅守夜。

十二月末的蓉城寒风呼啸,不过才九十点的样子,小区外的马路上就已没了什么人影,零星见着几个行人,也都是裹着羽绒服瑟瑟缩缩,往家的方向匆匆前行。

与外间的风饕肆不同,小小的值班室内,倒是静谧又安宁。

虽然还是冷,但紧闭的门旁立着一个小太似的烤火炉,橙红的光透过反罩,将整个值班室都照得暖烘烘的。

秦天从两人住的屋子里捎了个小马扎,这会儿缩坐在龙毅坐着的大椅子旁。因着马扎太矮了,从外边都看不出值班室多了一个人。

他把手伸在烤火炉前,是不是翻转手背,整个人不一会儿就暖和起来。

“龙哥,你说我要怎么才能让方经理相信这事?”秦天还琢磨着丢件的事情,他觉得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就算不是蓝湾小区的门卫偷的,也跟张开奇不了干系,凭什么他要背这个锅?

“先找证据。”龙毅喝了一口茶,想了想之前听大刘说过的蓝湾小区的情况,“这种人通常是惯犯,你可以找机会问问小区的住户,是不是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如果丢的不止一家公司的件,那嫌疑的更重的当然就不是快递员了。

秦天觉得很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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