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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瘫脸——了狗的,谁呢说老子这格不改一辈子找不到对象呢,老子就是死撑着一点没改,这不是找着对象了吗?!

还是完完全全的理想型。

特别特别好。真的,帅气又成,痴情又贤惠,又乖又萌……本就没有缺点。没有!

是那种……想跟他好好过一辈子的超级理想型。

每天把程彻抱在怀里,他都像是小白兔太地里抱着巨型大蘑菇一样,心都是暖洋洋的足。

最重要的是,他们时至今,已经成功往了三个月!

三个月,程彻不仅没离开他,而且没有任何想要离开他的迹象!

“~~~”赵清嶺深深觉得,自己是真的运气好。

逮到一个这么傻的。

从高中就得要死,十年过去了,还那么死脑筋。

【学长啊,我没有别的意思,但你不会觉得像那样的人、那样的情……稍微有点过于沉重了吗?吓人的啊?】记得那是半年前,学弟正打算出发去南极。越洋电话里,曾问过赵清嶺这样的话。

是沉重,当然沉重。

赵清嶺也觉得程彻这人是沉重。

所以说了……

不是正好吗?很啊!沉重的不是最好了吗!

话说为什么会有人害怕沉重?

真是奇了怪了,情这东西,难道本来不就是越沉重越甜腻,越沉重越幸福吗?

更别说,就以他这种天生喜搞事情的神经病格——不沉重的人跟他在一起,本连半个月都撑不下去吧?

…其它七八糟的事情,赵清嶺不知道、也不想管。

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跟程彻在一起的这短短三个月,让他体验到了上半辈子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开心和飨足。

所有一切曾经在小说上读过、在电影上看到过的所谓珍惜、所谓足,所谓“有了他就好像有了全世界”,所有一切他一度以为只是虚构、不存在、只是夸张和妄想的情绪和受,统统都被证明真实存在。

甚至幸福得……都有些恍惚的不真实

在没和程彻重逢之前,赵清嶺曾经略悲观地想过,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的六七十亿人里,本不会存在适合他的那个唯一。

毕竟他内里是个脑残。

而大家都喜高富帅,却不喜那个高富帅同时是个脑残。

所以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程彻这种傻傻的,一筋,认死理,又笨的才不会嫌弃他。

“所以,我当年……是眼瞎吗?”赵清嶺最近,常常货真价实地陷入懊悔。

怎么都想不明白,高中时候的自己在搞什么?

怎么会没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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