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不留后患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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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端起陶瓷茶杯喝了口水说:“这个程丰是八中校长程斌的堂弟,原本是市锅炉厂的生产科科长,去年下岗后听朋友说放高利贷来钱快,就在亲戚里借了十万块钱,干起了这营生,听他说,给雨朦这一笔钱还是第一单买卖。”

“按这样说证据确凿,是不是能判个七八年?”于骏问道,孙雨朦紧张的握着他的手看着文静。

“谁说的?”文静抬起眼皮子反问。

于骏和孙雨朦同时抬手往办公桌对面的警察一指。

“让你好好学《刑法》吧?上回‮试考‬都没过!这放高利贷不算违法,但是超出国家规定利息的部分就不受国家保护,谁跟你说能判刑的?”文静蹙眉说。

于骏鄙视的看了那名警察一眼,那人惭愧的低下头。

“除非是在放贷的过程中有产生触犯刑法的行为,例如故意伤害、非法锢等…”

“那他有吗?”于骏问道。

“那你该问雨朦。”文静朝孙雨朦抬了抬下巴说。

孙雨朦歪着脸蛋想了半天,才说:“恐吓算不算?”

“算是算,不过恐吓一般罚金就没事了,”文静说“你再想想?”那‮试考‬没过关的警察一寒,知道这回文大队长是想要下狠手了。

“还有故意伤害啊,他们想砸了我的网吧。”于骏摸着下巴说“就是没成功。”

“那算未遂,就算是故意伤害也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想想。”文静喝了口水就起身说:“我再进去看看。”

“那些人催债的时候有没有动手动脚的?”于骏看着孙雨朦问道。

“没有!”孙雨朦想了想,摇头说。

“真没有?再想想,其实可以说有的。”于骏嘿笑着说。

“诽谤罪是触犯刑法的。”警察提醒道。

“你不是‮试考‬没考过吗?”于骏愕然问道。

“就记得这条了。”警察嘿嘿的笑。

于骏和孙雨朦在外头挖空心思的给程丰一伙安排罪名,坐了大约半小时,突然里头传来一阵哭声,就看文静走出来把帽子往桌上一扔说:“没劲,我还没说什么,就哭起来了。”

“谁哭了?”于骏凑上去问道。

文静张开手把于骏的脸推开:“王小山。”

“…王小山是谁?衣服上破没破?”于骏又问。

“你一说我还想起来了,衣服上真就破了一个。”文静回忆了一下后说。

“是他啊。”于骏想到之前破那嚣张的模样,想不到心理素质这么差,就狠狠的鄙夷了一番。

“文姐,我真想不到了。”孙雨朦问“那还能不能判他们呢?”她对程丰这伙人没多大的觉,朱老师动手术的钱是他们给出的,虽说是高利贷,可还是多活了一段时间,后来催债的时候虽说嘴巴有点不干净,还真就没动手动脚的胡来。

“判怕是不能判了,最多按扰社会治安关个十五天。”文静摇头说。

“那钱还要还?十五万?”于骏问道。

“我头先不是说超出的部分不受国家保护吗?你就还他五万好了,剩下些零头让他给你抹了。”文静说道。

“那我再隔两个月再还…”于骏嘻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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