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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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剑大吼:"住手!我们是警察!"为首的说:"我们砍的就是警察。"焦剑眼尖,一看那为头就认识,骂了句:"张高峰,你他妈王八蛋,吃豹子胆了,再敢来我毙了你。"那个叫张高峰的人像什么都没听见,飞刀就朝林国平砍去。焦剑反应非常
捷,一把推开林国平,刀便落在了焦剑的手臂上。焦剑"哎哟"一声倒在血泊中,张高峰随即抢走了焦剑手里还带着手铐的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焦剑和林国平是出来吃饭喝酒的,都没带
,眼睁睁看着歹徒把人抢走发,心如刀割。他们立即报告了沈宇霆,重案队迅速出动,不久就将张高峰一伙人抓了。
这伙歹徒绝对应该从严惩处。公开拿刀砍警察,是一起严重的袭警案件,警方不会放过。
可奇怪的是,张高峰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公安机关以最快的速度把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却说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什么叫证据不足?人证物证齐全,怎么不足?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林国平的证词,他是受害者,又是现场最直接的目击证人。可谁都不明白,被砍后林国平还振振有辞,说焦剑的刀伤就是为首的张高峰砍的,过不了两天他就含糊其辞说当时混
他没看清楚,再过了两天他就干脆拒绝出庭作证,说他
本就没看见是谁砍的,当时他自己也受伤
血。
林国平的证词至关重要,直接涉及对张高峰的定罪量刑。
"出庭吧,你的证词非常重要,直接涉及对张高峰的定罪量刑。"沈宇霆跟林国平说。
"我什么都没看见,怎么出庭?"
"是不是有什么顾虑?"
"没有,什么顾虑也没有。"
"是不是遇到什么威胁?"
"也没有,没遇到任何威胁。"
"那为什么不敢出来作证?这不是为了焦剑一个人,而是为了整个警队。"
"我知道,可我什么也没看见。"
"你…"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被人砍了还肯沉默?这是林国平吗?沈宇霆怎么也没想到,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乡里调来的这个警察竟会是个孬种?他要沉默、要不作声会带来多大的麻烦,难道他会不知道?难道他没想过?
"你知道你保持沉默会有什么后果?你想过吗?"
"我知道,可我总不能说假话。"没什么再好说的了,不可教化,沈宇霆不想在他身上费口舌。可他实在不忍心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犯罪分子从自己的手里跑掉,看着自己的手下白白受伤。他不甘心,他自己说服不了他的同学,他想可能有一个人能说服他,这就是林国平的
子唐子晴。沈宇霆本来不想找她,不想勾起不愉快的回忆,可现在没办法,他自己跟林国平说什么都没用,无济于事,他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唐子晴身上,把什么都告诉了唐子晴。
唐子晴首先是耐心地劝他,说:"你怕什么?一个普通的公民还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何况你一个警察,何况还是为着你的师傅你的战友!"林国平依然是什么都不知道,唐子晴就气愤了,说:"你还是个人吗?看着自己的同事受伤你连出来说句话的勇气都没有!你还有点人吗你…"就差没打他了,什么话都说尽了,没用。
林国平不出来作证,上面领导又多次向公安局施加力,催公安机关赶快处理。
不到一个月,焦剑还在医院里躺着张高峰就取保候审出来了。
除了林国平,重案队的人公安局的所有人都不服,却谁都没办法。上面有领导批示,林国平又不肯出庭作证,其他原本愿意出庭的目击证人也纷纷退缩,一起大庭广众之下袭警案子就那么不了了之。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出庭作证?是不是有人威胁你?是不是有人利你?究竟为什么?"唐子晴这么问林国平,沈宇霆也这么问林国平,队里所有的人都这么问林国平,林国平却一再说他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他不可能没看见,他就站在焦剑的旁边。焦剑就是为了保护他才挨了张高峰最重的一刀,战友就是为了他受伤的,他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他不能说,更确切地说是不肯说,他宁肯当孙,宁肯背上千古骂名,也要保持沉默。
只有他自己知道,究竟为了什么?
最初他对张高峰这伙氓是深恶痛绝的,积极配合着队里广泛搜集证据,发誓要对他们绳之以法。可一个人的出现使他改变了主意,这个人就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的秘书小张。张秘书并不认识林国平,而是通过局里的一个同事吴欣的介绍找上门来的。彼此认识后张秘书就开门见山,说市长有个事情要请他帮忙,她自己不好出面。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张高峰被重案队抓了,希望通融通融。林国平一开始并没答应,一是他的搭档、师傅就是被这个王八蛋砍伤的,他气还没消,恨还恨不过来他能通融吗?二是他实在不能通融什么,在公安局哪有他说得上话的地方?吴欣就把他叫到一旁,如此这般说了一通,无非告诉他一些利害关系,叫他先别急于回答,斟酌斟酌再说。他斟酌了一个晚上,还是觉得不能
足张秘书的要求,不能在案子上搞什么通融。张高峰太嚣张了,连警察都敢砍眼里还有什么人?还有什么王法?再说市长秘书的话也不能全信,不少领导的秘书打着领导的幌子办了不少违纪违法的事,到头来领导
本就不知道。所以尽管吴欣再怎么阐明这中间的利害关系,林国平还是觉得不能原谅张高峰,不能昧着良心,不能在案子上搞什么通融,他还是打算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取证还照样取证,该调查还照样调查,该自己出庭还照样自己出庭,一切都没准备改变。
可最终他还是没守住自己为自己设置的防线,他的最后防线被市长的一张纸条冲得然无存。第二天张秘书把他约到了市局门外的一个小茶楼上,递给了他韩副市长亲笔写的一张字条。字条是直接对他写的:小林,张高峰一案请在法律范围内酌情处理。
这让他到有些受宠若惊,堂堂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给他写条子,简直不可思议。第一眼看到这张条子他还不敢相信,看了好几遍他才确认一切都是真的,他看过韩市长批的文件,绝对不会有错。他不得不重新考虑如何落实市长的这张字条,昨天他还希望、更确切地说是刚刚还希望严惩张高峰一伙,现在他就不那么希望了,主意改变了。他似乎觉得这是个机会,在这个城市,他没有任何后台,没有任何靠山,他很清楚在官场上混上面没人是很难混出个样子来的,甚至
本就没什么希望。他从小就在乡镇机关院内长大,看到的太多了,多少叔叔伯伯不走不送,一辈子原地不动,多少哥哥姐姐钻山打
找关系走门子而青云直上,说白了都是关系,都是看"娘家"有没有人。乡下他还算有人,父亲大小是个镇长,县里多少还认识些人,关键的时候还能说上话,可进了省城就什么关系都没有了,没人认识他这个乡里警察。林国平很希望找到这种关系,现在有市里的领导直接给他写条子,他能轻易放过这个机会?他不会那么天真幼稚傻乎,他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个机会。
"放心吧,我会酌情的。"他说。
"你怎么酌情?"张秘书问。
"我会找我办案的同事从宽处理。"他说。
"谁能听你的?别那么幼稚吧。"张秘书说。
"那我该怎么办?"他问。
"什么也别办就会办得最好。"张秘书说。
他不明白什么叫什么都不办。
张秘书就如此这般跟他说了一番,他恍然大悟。尽管当时他心里非常矛盾,良心、道德、理想、前途、人情、法律、辱、尊严,什么都想过,可一切的一切还是以现实为重。他可以选择秉公、依法、一切都说真话,不理那张字条,可以后还有什么前途?还怎么在官场上混?在这一刻他心里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他不忍心违心说假话,把明明看见的东西说成没有看见,不说别的,仅仅凭一个人起码的良心道德他也不应该保持沉默,他也应该大胆地站出来出庭作证——他平时不就是这么跟他的当事人说的吗?不能违背事实说话!可另一方面他又做不到,他可以打发市长的秘书,可不能打发市长的字条——这是多大的一棵树,他不是那种愿意沉默的人,不是那种甘于现状的人,也就是说不会甘心永远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警察。所以他最终作了另一种选择——不出庭。